自從發現台灣有太多專利澳客之後,痞子就醉心於研究「專利界的黑魔法」,而研究二年多,目前已經學會了這幾招:

1. 獎狀壁紙鍍金術: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以前在上一間事務所工作的時候,有位同事甲根據各個 IF (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的簡稱)處理核駁答辯的風格,將 IF 分成二大類:「鴿派」與「鷹派」。

鴿派 IF: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昨天從高鐵左營站搭火車南下回家時,經過高雄火車站的時候,有位身穿灰色僧服的尼姑上車。

  這位尼姑一上車之後,在開始在車廂內趴趴走,並且廣播,鳳桑(請用台語發音):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幾週,我到桃園出差,在桃園火車站附近的商圈看到一幅很誇張的景象

手從房子伸出來.jpg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繼先前寫了『台灣專利:「發明名稱」字數才沒在管哩!』的文章之後,有位朋友就在迴響中提出了二個很有意思的問題:

  A.專利名稱(含發明名稱與新型名稱,新式樣名稱的命名比較特殊一點,所以在此先不討論)可不可以較少字數來命名?也就是較上位抽象概念(簡單講就速「模糊化」,就像:「交通工具」是上位化的名稱,而「汽車」、「機車」、「輪船」以及「飛機」等都是「交通工具」的下位化的名稱),但可專利的標的物不夠明確。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早上,一位菜鳥同事突然問我:「台灣專利的「發明(或新型)名稱」有沒有字數限制?」。

  聽到這個問題,我直接不假思索,馬上就說:「有ㄚ!我記得一般不超過『25』個字,最多不能超過『40』個字」。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所內有一群對美食很偏愛的同事,最近他們心血來潮,耳聞台中一間名叫「日出」的蛋糕店,賣的「重乳酪蛋糕」在網路上的風評相當好,好像很好吃,所以就招募本所所有同仁(包括所長 ),來個聯合團購,而我就跟日出訂一個「原味」重乳酪蛋糕來嚐嚐。

  同事跟對方下了訂單之後,過了三天,蛋糕終於送來了.....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0010.jpg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以前剛到南部生活的時候,隔壁的北北養了一隻可愛的小小狗,長的腿短短,身體胖胖,耳朵尖尖,毛色是像是乳牛一樣白底黑點。牠的名字叫:豆豆。

  雖然這隻狗長的算是令人討喜,不過,不知道為甚麼,每次我回家,他看到我都會在那裡鬼叫亂吠,讓我很氣這隻小狗,想扁牠。然而,隔壁的北北人很好,對我們家的人很照顧,因此,礙於「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心態,就忍著不開扁那隻很討厭我的小狗。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工作這麼久,越來越覺得台灣專利審查委員的素質似乎沒有進步,像最近處理的一件核駁審定書,實在是寫的太.....,算了,不做人身攻擊,免得痞子跟先前ㄍㄧㄠˇ貓覽的「王偉民」先生一樣,被智財局以「不具專利師資格」為由,告痞子亂講話,違反專利師法。 

  這次遇到的審定書是一位「陳」先生寫的,而審定書的內容寫的很「特別」。哪裡特別呢?因為,審定書居然同時判本案的請求項1不具新穎性,也不具進步性。很特別吧!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記得我剛從事專利工作的時候,我的其中一位啟蒙師父曾告訴我:「當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IF)就跟『妓女』一樣,不只要讓老闆『,還要讓客戶『」,而最近發生的很多事情,讓我覺得:台灣專利生態,真的是越來越爛、越來越糟!同時也越來越能體會及相信啟蒙老師說的這些話。

  首先,就素ㄈ公司叫人作「免錢專利檢索」。最近他們變本加厲!威脅事務所檢索要作精準一點,要盡量幫他們確實地找找看,他們的案子是不是已經被人做掉了!要求檢索的關鍵字要有「上位」與「下位」的差異!唉!真的是越來越覺得ㄈ公司超級無敵霹靂瞎,連基本的「事務所」與「公司」之間的利害關係都看不出來,這樣還能在商場上混嗎?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台南市大學路18巷附近有很多裝潢漂亮、環境好、氣氛佳,適合帶美眉、女朋友或太太喝下午茶或用餐的咖啡店,其中有一間裝潢很樸實、書香味很重、環境很清幽的咖啡店,名叫「國境之南」。

(PS:這間店在「海角七號」出現以前就存在了,跟唱「國境之南」的范X臣沒有任何關係!)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做這麼久的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IF),雖然常常遇到一窩欠扁的奧客,讓人很抓狂!但是卻也常常看到許多有趣、新奇、讓人佩服的發明創作(當然,也常遇到「鳥」到不行,「爛到爆」的發明....),讓我覺得;能常常看到這些新奇的事物,覺得很好玩,很有趣(也很)。

  從這些發明創作來看,我們 IF 可依稀了解各公司的最新技術,知曉他們的研發能力,隱約看見他們未來要出產的產品,同時更可以稍稍預知:他們是否具有壟斷市場的能力(假如他們申請的殺手型專利過的話...)。因此,IF 大致上可從公司委託的案子來看出這間公司未來是不是有發展性(或是快倒了!)。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痞子收藏轉蛋已經有十年以上的歷史了,而在我的收藏品中,最讓我驕傲的是:Gundam Z的MSMobile Suit,中譯叫:機動戰士,就是指鋼彈卡通裡面所出現的人形機器人)。

  從迪坦斯地球聯邦軍幽谷,從一開始出現的深藍色Gundam MK-II到最後出現的大魔王:頭長的尖尖,從底下裙子跑出「第三隻手」的Zero(有人中譯叫:里歐),Gundam Z所出現的MS,應該都有收藏到,而我驕傲的收藏如下所示: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美國有件公告號US5998693的專利,是請求保護一種「防止女性同胞胸前走光的胸貼」,ㄚ詳細的模樣,就請看以下的圖: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