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曾接到一件有關「生物技術」的案子,雖然這件案子其實只是一種應用於「生物技術」的實驗設備器具,嚴格來說,算是技術特徵偏結構的「機構案」。

  但是,一開始就因為對生物技術不懂而卡在標的物的命名與先前技術(Prior art)的撰寫。偏偏所內人力資源相當稀少,沒人懂生物技術,而國內專利的文獻也找不到相關的資料,國外專利文獻嘛!我又懶的看,而且也看不懂(裡面有一堆字典找不到,又跟我不熟的生技專有名詞)。

  這時候,經由一位對生物技術很了解的網友幫忙,讓我很快地解決那件棘手的案子。對這位連中文名字都不知道的網友,我除了感激之外,內心覺得:即使寫過再多的專利說明書,還是會遇到自己技術不熟、不懂的案子,體會到自己的能力以及所學的知識是十分有限,同時也發現建立「智囊團」的重要性

  個人認為: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簡稱IF)最好多認識結交朋友,建立自己的「智囊團」,其中朋友的範圍不限,例如是 IH、RD、甚至是機車店老闆也可以結交,因為有可能以後會處理到引擎的專利。這樣在面對技術不熟、不懂的棘案時,可以尋求別人的協助,讓自己很快又順利地處理掉案子。

  當然,「智囊團」跟自己是屬於朋友關係,總不能一直叫「智囊團」一直提供協助,但自己卻完全不理會「智囊團」的需求,這樣的話就未免太現實了!而且對未來的職場生涯也有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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