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剛從事專利工作的時候,我的其中一位啟蒙師父曾告訴我:「當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IF)就跟『妓女』一樣,不只要讓老闆『,還要讓客戶『」,而最近發生的很多事情,讓我覺得:台灣專利生態,真的是越來越爛、越來越糟!同時也越來越能體會及相信啟蒙老師說的這些話。

  首先,就素ㄈ公司叫人作「免錢專利檢索」。最近他們變本加厲!威脅事務所檢索要作精準一點,要盡量幫他們確實地找找看,他們的案子是不是已經被人做掉了!要求檢索的關鍵字要有「上位」與「下位」的差異!唉!真的是越來越覺得ㄈ公司超級無敵霹靂瞎,連基本的「事務所」與「公司」之間的利害關係都看不出來,這樣還能在商場上混嗎?

  然而,付錢就是大爺,ㄈ公司畢竟是我們所內的客戶。現在他們要我們檢索作好一點,我們也只能照辦,那怕是他們叫我們去舔他們的腳指頭,我們也只能照辦去做(噁)

  其次,是「X堡」公司的A先生。這位A先生據說相當認真,還去某大學進修專利法律相關課程,而且非常有主見。只是,他似乎完全沒有寫過案子,也好像沒親自上戰場跟審查委員PK,而且,絕對可以確定的是:他絕對沒有碰過大陸專利實務,因為他最近要求我們的修稿方式是絕對會被大陸審查委員退件!

  唉!看來這位A先生應該是在「學術」這個象牙塔待太久了,沒有被「實務」的陽光照過,以至於還有點對外面「邪惡的真實世界」有些不了解跟不適應。但是,本所基於「客戶永遠最大」的心態,還是會依照這位沒見過世面的A小朋友要求,去改案子,不管他的案子會不會被大陸審查員電。

  所以說,當IF真的辛苦,不只要討好「要求全套、半套服務一起來,外加還要按摩馬殺雞,以及還要看小姐前一天的健康檢查,確定小姐沒病,才答應付錢的歐吉桑芳客」,同時也要討好「剛從米國著名研究所畢業,沒見過世面,不懂人情世故,也不體諒人的某大公司的小開」。唉!所以說,想當IF,要三思ㄚ!如果沒有「下海」、不怕被人「贛」、被人「操」的決心,奉勸別當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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