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價是一種大家幾乎都存有的普遍正常心態,連痞子的太座去市場買菜,也愛殺價。畢竟,很多人都難敵「低價」的吸引力~然而,凡事都有極限,殺價也是,價殺到最後,一定有個門檻是不能讓買家再殺下去,否則會血本無歸~。

  可惜的是,台灣還蠻多申請專利的奧客粉愛殺價,似乎覺得事務所很賺錢,不應該讓事務所從一件新案賺個幾萬元服務費,所以就拼命殺價,殺到血流成河也不放過,繼續殺!

  更慘的是,現在經濟不景氣,遇上金融大海嘯,這種愛殺價的奧客最近也變多了,變的更「心狠手辣」,殺起價來完全不手軟,甚至有的公司(有的還是知名企業呢!)還鼓勵他們裡面的專利工程師(In house 簡稱 IH)去跟事務所殺價!而且聽說(是從我家程序人員聽來的)有的公司誇張到會根據殺價幅度來計算 IH 的績效(如果這是真的,那我會勸我老婆去那間公司上班)!

  痞子個人是不反對殺價,畢竟殺價在台灣是人之常情,也很難阻止客戶去殺,只是痞子認為:價不能殺的太過份,不然會讓事務所很難經營下去

  想想看,假設有一間小事務所,裡面有:

  1位老闆

  2位寫案的專利工程師

  2位行政人員

  1位會計

  1位繪圖人員

  如果每位專利工程師一個月寫8件台灣專利申請案(這是一般事務所對IF的要求,另外先暫時先不考慮答辯案),每件台灣專利申請案收費20000元(這是我聽到的某間事務所的報價,另外國外案先暫時忽略),一個月事務所就收入320000元!

  看起收入很多嘛!但是,扣掉人事薪資,就剩不多了,例如:專利工程師算月薪40000元好了(這是台北市的薪水水準,南部的話聽說更低),行政人員、會計以及繪圖人員都算月薪30000元好了,就扣掉人事薪資的200000元了(勞健保的部分,就算在月薪裡面,當做這老闆在逃漏稅~哈)。

  這樣看來,老闆還有120000元收入,好像還不錯嘛!但是,可別忘了,除了員工薪水之外,老闆還要支付其他事務所營運的所需費用,像是辦公室的租金、電腦設備、電腦維修費用、電腦軟體費(現在盜版抓的很嚴!)、網路費、洽談與送件所需的差旅費(例如計程車的車錢,這可是粉重的負擔喔!)、影印費用以及水電費等等,所以實際進到老闆口袋的錢錢,我猜應該不到80000元。

  倘若,每個客戶殺紅眼,案件殺對折:一件台灣專利申請案收費10000元,二位專利工程師一個月共寫16件案子的話,這間小事務所還沒發薪水以前,只有收到160000元。要是依照剛剛的薪資來支付員工薪水的話,那老闆要倒貼了!

  然而,台灣真的有很多事務所收費低廉,尤其在南部,確實有事務所一件台灣專利申請案收10000元,甚至還聽過只收5000元的!!在這種客戶「殺紅眼」的險惡環境中,這些低價的事務所只好把 IF以及行政人員等底薪調低,以維持事務所的生存。

  其次,老闆會鼓勵 IF 寫快一點,並利用績效獎金來誘使 IF 寫更多案子!不過,這樣卻很容易促使 IF 為了趕案而亂寫案子,造成案件品質下滑,可能導致一些發明專利案很難核准。所以,常在看台灣專利說明書的人,應該會有種感覺:怎麼滿多專利說明書的claim跟「實施方式」的內容好像喔!呵呵,那是因為 IF 偷懶~

  再者,實際上很多客戶都是會先付訂金,等到案子送件了,才會全部付清,所以在案子送件以前,事務所還要有足夠的錢錢來支撐,不然會週轉不靈而倒閉(這點跟建商蠻像的)。

  雖然上假設的例子考慮並不周全(像是國外案件、答辯、訴願以及商標申請等,痞子全部都沒有去考慮),但痞子認為:奧客毫無節制地殺價,確實影響到台灣專利事務所的生存,也影響到IF的「錢途」。尤其在南部,這種現象更是明顯!

  而 IF 為了賺錢,只好「青菜」「快寫」案子,不去注重「品質」,以維持基本績效,同時爭取績效獎金。像痞子我,除了先前提過的H先生與L小姐之外,其他案子我都是以「最快的速度寫出一篇客戶勉強接受的案子」為原則,來青菜快速地處理案件。

  原因無他:痞子只是一位事務所的職員,而為了多賺一點微薄的薪水來養家、養小魔女以及養身體不好的老婆,只好這樣快快寫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