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跟台灣雖然隔著一座台灣海峽,二地的文字跟語言都相近(注意!是相近,不是相同喔!),但是在一些用字上,還是存在著差異,而且,個人覺得:這差異還真是很大!!!

  處理過中國大陸專利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朋友,應該會注意到:如果專利說明書(含權利要求書)中的用字遣詞不符合中國大陸的用字習慣,那極有可能會被中國審查員要求修改。

  例如,在申請中國大陸專利時,像「雷射」、「二極體」以及「電漿」等,這些在台灣常見的「專有名詞」,最好改成「激光」、「二極管」以及「等離子」,這類合乎中國大陸用字習慣的字詞。不然,就等著被審查員要求修改。

  然而,除了「專有名詞」不同之外,其他一些在台灣常見,又口語化的用字,最好也別在大陸專利說明書中出現,否則,還是會被中國專利審查員要求修改,而這些有問題的用字包括:

 

」:

  台灣的專利說明書,很常出現這個字,不只是在「關」中出現,有時更常以「」的型態出現,也就是把「係」當成be動詞來用,例如: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該汽車係包括.....;該板材係配置在.....。

  可是,中國大陸的專利審查員不接受「係」這種當be動詞用的寫法。他們看到專利說明書這樣頻頻用「係」,都會要求把這堆「係」全部刪除,所以在申請大陸專利時,可別拼命用「係」喔!

 

材質」:

  嚇到了吧!瘋子曾遇過大陸審查員,認為「材質」這個字的意思不合當地語言習慣,所以不清楚「材質」的意思。

  然而,如果不用「材質」,那可以用哪個字來取代,答案是「材料」!

  所以,申請大陸專利時,建議這句話「該殼體的材質為金屬」修改成「該殼體的材料為金屬

 

製程」:

  如果申請專利的名稱是:「半導體製程」,那大概會有很高的機率,會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被審查員要求把「製程」那個詞改掉!

  可是,不用「製程」,那該用哪種詞,答案是「工藝」~~

  所以,對中國大陸同胞說「半導體製程」,他們會不習慣,要講半導體工藝」,他們比較聽的懂。這點對很多台灣人來說,可能會覺得蠻特別。

 

藉由」、「透過」:

  不要懷疑,這二個字是中國大陸審查員不喜歡的,只要說明書出現這二個字,那極有可能會收到「叫你非改不可的審查意見通知書」!

  那....不用這二個字,那要用甚麼呢?就用「通過」! 

  所以,像這句:「透過這些導管,藥液能從注入口進入到反應槽內」,最好改成通過這些導管,藥液能從注入口進入到反應槽內」。

   很怪吧!(對台灣人而言)但中國大陸的語言習慣就是這樣。

 

」:

  並不是在中國大陸專利說明書中,不能出現「之」。

  像是「之間」、「之後」等,這是可以出現在中國大陸專利說明書中。但是,把「之」當「的」來用,那最好不要。因為大陸審查員看到了,極有機會叫申請人非改不可!

  所以,像「汽車的引擎之活塞」,最好改成汽車的引擎的活塞」。

 

複數個」:

  台灣一般專利說明書中常見的用字。

  然而,不少大陸審查員對這個「複數」非常有意見,因為他們認為:「複數」是指「complex number」,就是i,即「開根號後的-1」,所以寫「複數個」,他們當然會覺得很奇怪。

  那...不用「複數個」,要用甚麼?就用「多數個」或「多個」,簡單,而且二岸都適用喔

 

  上面是瘋子目前所遇到的「不宜在大陸專利申請中出現的字」,往後還有遇到其他在用字習慣方面的情形,會再一一介紹。

  此外,很多在大陸的專利事務所,都會在申請時,幫忙修改說明書中,不符合當地用字習慣的地方,但是,瘋子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明知道台灣的一些用字在申請大陸專利時會出現問題,那不如在撰寫的時候,就盡量避免使用上面所提的那些字。這樣不僅讓大陸專利事務所好辦事,同時也可以減少發生審查員要求修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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