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這麼久的專利工程師,一直很想寫一種案子:「情趣用品」的專利申請案。

  為甚麼瘋子很想寫這種東西的專利申請案?因為,這種色色的案子,很有挑戰性!不僅說明書內容要寫的很「明確」、「充分」又能讓人「可據以實施」(詳情請看專利法第26條第2項),而且還要寫的讓人(特別是女性讀者)看了不會覺得很那個.......。此外,「圖式」也要畫的恰到好處,讓「男人看了沒感覺」,「女人看了臉不紅」,免得因為「違反善良風俗」而遭到退件,但卻也要讓情侶與夫婦都知道怎麼使用它

  很有挑戰性的工作吧!

  很幸運地,最近瘋子就真的接到一件情趣用品的專利申請案。

  剛開始撰寫的時候,寫到先前技術時,就覺得:蠻困難。因為在陳述目前情趣用品的缺點,為了要寫的讓人看了清楚又明白,所以香蕉蜜桃以及小豆子等「模糊用字」(至少在台灣法律界,真的有人不知道這些「植物」名詞代表甚麼),不宜採用。所以,瘋子就寫了一堆「陰X」、「陰Y」等「表示人類某器官的正式名詞」(至於X、Y是甚麼,請各位自行想像~),以及用「做愛」來表示那檔子事。  

  然而,寫完先前技術後,自己看了,都覺得太「入骨」....。仔細考慮之後,決定再修改一下,把一些這類「太色」的字刪除或換成「古代用字」,例如:魚水之歡、行房以及房事。這樣看起來,就比較不會那麼入骨又肉麻。

  不過,這只是剛開始而已,後面的「實施方式」以及「圖式」要如何撰寫與繪示,是一件不簡單的工作!畢竟,我要怎麼明確又充分地撰寫,讓人知道:這個情趣用品怎麼使用,但又不違反善良風俗~這個尺寸的拿捏,還真的有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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