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委託事務所申請專利的時候,一定要記得的重要事項!!

  千萬別忘記!

  專利事務所是營利單位!

  是要賺錢的!

  是要想辦法把委託的人及公司的錢拿到手的「商店」!

  這聽起來,很現實,很刺耳!但這卻又是毫無疑問的「實話」!

  且瘋子相信:這也是每個人都心知肚明的「事實」!!

  不論規模大小,人數多寡,有哪一間專利事務所敢說自己不是「營利單位」!!哪一間不是想要「賺錢」!!


  雖然有的事務所(應該是蠻多事務所),對外宣稱:

  會對客戶提供很貼心的服務,外加會維護與注意客戶在專利上的權益,還會免費作申請前的專利檢索(謎之聲:這種檢索通常都是垃圾~),但不論服務做的多好,對待客人有多友善,到頭來,還不是希望客人能源源不絕地把錢掏出來!!

  仔細想想:事務所對客戶友善,提供貼心服務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不就是為了那張「印有猴死小孩圖案的藍色紙張」!


  瘋子這樣說,並不是要批評事務所跟事務所老闆。

  相反地,瘋子覺得:如果事務所老闆不認真致力讓事務所賺錢,那就不是一位好老闆!不然,要怎麼養活底下的員工ㄚ??

  

  瘋子想說的是:

  不少客人只想到:我要省錢,要低價,還要物廉!然後對事務所拼命地殺殺殺.....

  把價殺到見骨,血流成河,依然照殺不誤,完全忘了:

  事務所也是要賺錢ㄚ,不是作賠錢生意!!

  也不是「慈善機構」ㄚ!(PS:就算是慈善機構,有些也是要賺錢,不然怎麼做慈善ㄚ~~

  有趣的是,有些事務所為了留住更多的客人, 居然 連這種「殺客」的賠錢生意也照接不誤!

  結果,苦了事務所專利工程師(IF),天天逼IF吐出案子~老闆自己也沒啥賺頭....

  

  瘋子其實不反對客人殺價,畢竟殺價」是人的天性,誰不想貪便宜!

  然而,殺價也要有個限度!

  客人有殺價的「權利」,但事務所可沒有降價的「義務」!

  況且,寫稿的服務費是客人說多少就多少嗎?

  價格的決定應該是要問問亞當斯密說的那隻「無形的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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