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從某位朋友那裏聽來的,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總之,倘若這是真的,那.....台灣專利界的生態真的是會讓人越來越不敢待了....


  這位朋友說:有位客戶,跟他們事務所申請台灣新型專利,其中這件新型專利的服務費是不到1萬8

  恩,看起來,價錢雖低,但勉強還算OK。

  可是,這件案子有點算是結構類的案子,裡面的圖式超過10張!而且實施例有五個以上!!

  慘的是:只有申請台灣專利......連大陸都沒有,更別提米國了

  

  請問:這樣的case服務費收不到1萬8,合理嗎??

  (瘋子當然覺得不合理。不過,瘋子歡迎來賓simon02l5GGL5566來發表一下意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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