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在專利事務所林立,競爭激烈,而在這些事務所中,有很多間打著:『高核准率』的招牌來吸引顧客.....

  聽起來,好像挺不錯的嘛!

  然而,瘋子認識幾位在企業工作的IH朋友,對於這類事務所,瘋子不會隨便貿然地推薦給他們,而且就算瘋子推薦了,他們也不見得一定會去找這類事務所合作。

 

  因為.....要讓專利核准,其實並不困難....

 

  要嘛.....只玩新型專利

  例如:只申請台灣的「新型」以及中國的「實用新型」等這類「不用找前案,只有形式審查」的專利。

  這等專利由於沒有要找前案來審,所以核准率很高,只要注意一些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審查基準所要求的規定(像是:保護的標的是「東西」,而非「方法」),幾乎是100%會核准!

  而且,審查速度很快!

  以台灣為例,沒有意外的話,大概4個月後就通知可以領證了!

  

  要是遇到無法申請新型專利的創作,例如:申請專利案是要保護「方法」....

  那也沒關係

  就把很多不必要的限制條件通通寫進去獨立項中,以大幅增加獨立項的篇幅

  這樣就可以增加案子通過審查的機率。

  不過,這種「字很多的獨立項」,他的權利範圍通常相當微小以至於他人很容易迴避掉這種專利,造成此專利難以抓到他人專利侵權,或很難逼對手來場「交互授權」。

  結果,專利核准了,但卻變成一張「無三小路用的廢紙」~~

 

  面對這種悲慘的結局,我想一般申請人應該不願接受吧!

  畢竟,很少人會想花大把銀子去買一張美麗卻無用的專利證書

  與其買無用的專利,倒不如乾脆買彩卷還比較實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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