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已為主管的瘋子在為事務所徵人時,發現一位認識的求職者在找工作。

  這位求職者的專利工作資歷相當久,且學歷不錯,但他的實力.....瘋子不敢領教

  而且,瘋子跟他認識之後,就很難對他有好的印象...


  N年前(N絕對大於二年),瘋子在某事務所上班的時候,這位求職者是某公司的專利工程師(簡稱IHPE)。

  瘋子在跟他討論案子時,發現他對他家公司的技術很不了解,而且會跟發明人搶話,甚至感覺他快跟發明人吵起來了~~~

  其次,該求職者在那間公司擔任IHPE期間,對事務所的態度擺明就是:

  我是客戶,所以都要聽我的!!

  常對事務所提出很多無理要求,搞到:好像事務所是他開的!?

  外加胡亂修改說明書稿件,改到讓瘋子以及當時的同事都覺得:這傢伙是來亂的嗎


  當時,礙於他是客戶,我們是不敢對他怎樣。

  然而,當時被他欺侮的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簡稱IFPE),現在有不少已經當了IHPE,甚至當到法務主管,而瘋子也擔任事務所的主管職。

  所以,對於這位求職者,瘋子想對他說:

  過去不曾對你怎樣,現在也不會對你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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