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瘋子在事務所的工作,除了寫稿、寫答辯理由書(包括寫打臉文,就是跟審委打筆仗)之外,還有就是審核新人寫的作品

  在核稿的過程中,瘋子慢慢體會一件事,就是:需要接受別人「合理、合邏輯,但跟你想法截然不同」的思維。

  會有這種體驗是因為:瘋子發現自己好像有一種「劣根性」,就是:

  在審核新人寫的稿件時,雖然知道新人寫的東西沒有寫錯,且內容也合邏輯,但總覺得有種看不順眼的感覺,很想手賤地修改!可是又找不到合理的修改理由!

  簡單講:就是純粹自己「看不爽」,很想動手改稿~~

  遇到這種情形,瘋子會試著用去欣賞新人作品的方式來看稿,因為瘋子明白:

  每個人的寫作風格都不同。

  即使二位專利工程師為相同的創作撰寫專利說明書,他們二人寫出來的稿子絕對不會一樣。

  縱使二人的資歷跟經驗都相當,且都在相同的事務所受訓,他們還是都有自己一套「獨特」的寫作風格,就像「指紋」一樣。

  若要硬逼菜鳥寫作風格跟老鳥一樣,瘋子覺得:這是Book能的任務!強人所難~~~

  瘋子認為:核稿的重點應該要放在「確認內容是否充分、明確且據以實施」以及「檢查claim有無內容不明確」等「有無法理不容」的檢驗。至少要讓新人知道:

  專利說明書該寫啥

  claim要怎麼寫;以及

  新穎性,進步性怎麼看....等這類重要大事。

  至於「文風」,只要能看得下去,又看得懂,寫的明確又合乎審查基準的規定,且在客人可容許的範圍內,那就青菜啦!

  不用刻意去挑剔新人的寫作風格。

  再者,瘋子相信很多同業的IF朋友應該有遇過那種「只看風格,不管判決審查基準法規,甚至連技術內容也不去注意的傲客」。

  如果資深人員核新人的稿件也是只看順不順眼,而不去看判決、專利法規以及技術,那跟上面這種傲客有何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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