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一位同業朋友吃飯,聊到以前曾發生過的趣聞...

  話說,這位朋友是某事務所的主管。

  某天,他們所內的同仁引薦一位資深專利工作者,要請那位朋友幫忙協助面試~~

  這位面試者是應徵「高階」職位,且曾當過好一段時間的專利事務所工程師(IFPE),而且根據他在事務所工作的時間,推算這位面試者應該有撰寫過超過100件國內外的專利新案,而且絕對有「已經公開」的專利案!

  瘋子的朋友為求慎重,並想了解此面試者的實力,在邀請面試前,先通知這位面試者提供五件自己撰寫並已公開的專利案(含美國OA)。

  然而,沒想到,這位面試者聽到要提供已撰寫過的專利案,不知道為甚麼,就惱羞成怒

  來信責難瘋子的朋友瞧不起他,還很自負地說:他參加多場研討會,又負責在事務所內核稿及教育新人,自認自己有相當豐富的資歷.....

  瘋子聽完這朋友說的這件事之後,很想問問這位面試者:你真的想被錄取嗎??

  而且,只不過請他拿幾份曾寫過的專利文件,就惱羞成怒,那往後萬一遇到不講理的客人,會不會就跟人家「冰豆」(翻桌),還是開山刀去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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