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在很多家專利事務所工作過,其中....

  有規模大,員工超過百人的大型事務所;

  也待過規模小,人數不到十人的小事務所。

  有趣的是,在這些事務所中,瘋子發現:只有兩家事務所的案件管理系統(下面就叫「案管系統」吧!)及格,且運作相當順暢。

  然而,其他事務所,不論規模大小,所採用的案件管理系統都很!@#$%^.....不僅沒有幫到忙,甚至有的還「幫倒忙」,累死一堆專利工程師與程序人員~~有的甚至連微軟的office 95都比不過

  有趣的是,瘋子發現,那些案管系統不及格的事務所,有以下幾個共同點

  1.老闆不是專利工程師出身,沒有寫過稿;以及

  2.案管系統都是找外面的軟體公司來寫,而且價格不斐。

  出現這樣的情形,瘋子猜測:

  也許可能是因為老闆沒當過專利工程師,沒寫過稿,所以對專利工程師的工作內容與細節並不瞭解

  偏偏案管系統是不可或缺,又剛好發現外面一些軟體公司自稱能提供建立案管系統的服務。於是,老闆就花大錢來請這些軟體公司寫軟體,幫事務所生個案管系統出來。

  然而,由於老闆不了解專利工程師的工作,加上專利工程師這行算是較冷門的行業,以至不少軟體公司對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的工作也不是很了解,導致軟體公司與老闆雙方在不理解專利工程師工作的慘況下,創造出這種實用性低的不合格案管系統!!

  此外,岔題一下...

  雖然案管系統對專利事務所來說是很重要,但事務所內部的管理及制度更遠比案管系統更加重要!!

  一間職責畫分不清、責任歸屬不明又不公的專利事務所,縱使給他超強的案管系統,那個案管系統到最後也會變成無用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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