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有幾位客戶(所以,不是只有一位喔!)最近發現一個現象:

  不論是收到台灣、中國或米國的官方審查意見,有些事務所對審查員的意見都是「照單全收」!

  不去質疑審查員的意見是否正確,有無違反審查基準,或是檢查審查員對引證資料是否解讀錯誤。

 

   想想看,一件需要實體審查的專利,特別是最便宜的台灣發明專利,委託事務所申請+官方規費,都要花六位數字大洋

  PS:瘋子算術不好,應該是五位數字大洋,在此修改,真拍協

   如果你是客人,你都花了1萬元以上來申請專利,可是在申請專利過程中...

  審查員給我誤解技術;

  拿「過期的引證資料」來審核;或是

  審查違反審查基準規定

  錢都花了,還遇到這種不公平的事,難道你不會:

喵的!老子花那麼多錢來申請專利,結果居然這樣!決定跟他拚了!!寫申復理由反駁回去!!

  

  此外,瘋子知道這句話,應該有不少人聽過:

『不要忤逆審查委員的意見』!

  然而,瘋子當了快10年的專利工程師,常常發現:不論是台灣、中國或米國的審查員,都有出現「誤解本案或引證案的技術,或是審查意見不符審查基準」的情形,以至瘋子經常寫申復理由去反駁以及質疑他們的意見,但卻鮮少因此遭遇到那種「執意要退件」的極度主觀審查員。再怎麼樣,審查員幾乎都會盡可能地提出有道理又合乎規定的理由來反駁申請人

  真不曉得這句話是從哪傳出來...

  

  最後,近年來台灣整體的專利申請量持續低迷,很多事務所為了搶案源,已經在「削價競爭」了。

  外加,根據瘋子工作多年的經驗,事務所給專利工程師的台灣與中國的答辯點數都不高。倘若事務所執意要求專利工程師的績效,甚至不惜用扣薪來勉強專利工程師達成績效,在答辯點數給不多的情況下,各位覺得:事務所專利工程師會願意花多一點時間跟心力(甚至是自己的底薪)來處理您的答辯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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