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瘋子這篇文章:最容易核准的專利:台灣新型專利之後,如果你認為:
哇!新型專利只要形式審查,有繳錢,幾乎100%過,而且不到半年就領證!
真是快速!這真是好棒棒的優質專利喔....XD
那麼,麻煩請看以下這則新聞
這個故事的最後,專利權人拋棄了M526981專利....
這也意味著專利權人失去自己曾被政府核准的「智慧財產」
(儘管這專利有人認為不應該給,但專利專責機關還是核發了證書,該公司確實有這財產...)
也浪費金錢
(申請專利是要花錢的ㄟ,而且這專利可是有委任代理人申請喔!所以,費用不只是規費)
同時,更慘遭民眾無情的批判
(查了一下專利權人的網站,裡面都是負評...)
整個事件看下來,似乎真正最慘的,應該是專利權人....
專利權沒了、錢也白花了、名聲也毀了
看完這個故事之後,瘋子奉勸各位:
沒事千萬不要亂請專利,尤其是新型專利...XD
你看看,花了大把銀子請到的專利,連用都沒有用(不像M456095「盆栽咖啡」,至少還有拿出來警告一下同業)
結果,最後被成群不了解現行專利制度的無知鄉民逼到自行拋棄...
再次重播上映「BBS鄉民的正義」
看完這個故事,還有人覺得:
不用實審且又幾乎鐵過的台灣新型專利絕對是好專利嗎?
還有,千萬千萬千萬別申請跟「原住民技藝」相關的專利(特別是新型跟設計專利)!!!
不然,就像以下新聞所述:
地方政府機關跟立法委員可是不會去研究了解現行專利法規的弊病,然後直接就跟你拼命喔!
甚至,上面新聞也寫明:立委還會提出舉發喔(註)!
所以,專利法第1條寫的:
「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
各位看看就好,別太認真相信ㄚ~~XD
註:
雖然上面新聞有說:此案有被提出舉發,但到「中華民國專利資料檢索系統」去查此案,卻看到這個,沒有舉發的記錄...
然後,瘋子到「智慧財產權e網通」查了一下,看到這個:
好好奇,那件【申復函】到底寫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