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當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的捧油,可以想像一下:
有一天,當你認真賣力地完成客戶所委託的專利申請案,而且你也完全盡到所有責任,也照專利法第26條的規定認真寫稿,但客戶卻不領情。
「淦,你寫這是神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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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參考:
「
日本弁理士法第31條之2」;
我國「
會計師法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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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台灣專利申請量跟
小貝比的出生率一樣,兩個都
低到不分上下....XD,而且現在有的事務所專利工程師(IF)薪資比
開脫拉庫跟Bus的司機還低,卻還要沒天沒日地趕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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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已經有幾位剛離開學校的小朋友來問瘋子...
他們是專利事務所的新進業務,但是事務所似乎好像沒有給他們
完善的教育訓練。
對專利還搞不懂是啥,也沒人帶或支援,只給他們少少的
底薪,就要他們出去「
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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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子認識幾位專利事務所的主管,他們發現:
雖然應徵的人多,但可錄用的,卻是少之又少~
似乎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知道
,事務所專利工程師(IFPE)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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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過勞死通常只出現在園區工作的科技新貴(PS:咳...現在應該不算是新「貴」了)
然而,在專利事務所中,也曾鬧出過勞死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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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網友提供的這篇
:網徵無薪實習生 挨轟壓榨(蘋果日報2011年12月4日的新聞)
瘋子後來仔細看看,在假設這篇新聞是真實報導的前提下,有很多地方可以看出這間「專利事務所」的工作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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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二種行業看似八竿子打不著關係,但瘋子越來越覺得:其實這二個行業有些地方挺像的~~
先來看看「餐飲業」:
這裡所說的「餐飲業」泛指專賣吃的店家,尤其指「食物代工業」,特別是指那些能把蔬菜、肉類等不大能直接吃進肚的食材,轉變成可以吃下肚的食物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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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台灣大部分專利事務所的收入應該都是以寫專利申請案為主(這裡的專利申請案包括美國、日本以及台灣等多個國家的專利申請)。也就是說,客戶委託事務所來申請專利的案件越多,那麼事務所就會賺越多錢錢,而老闆也會開心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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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剛從事專利工作的時候,我的其中一位啟蒙師父曾告訴我:「當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IF)就跟『
妓女』一樣,不只要讓老闆『
爽』,還要讓客戶『
爽』!」,而最近發生的很多事情,讓我覺得:台灣專利生態,真的是越來越爛、越來越糟!同時也越來越能體會及相信啟蒙老師說的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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