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我們事務所發生很多事情,天才的所長打算採用「扣分」制度,就是說明書中如果不小心發生:標號錯誤、claim項次依附錯誤、claim缺乏前置基礎等問題時,就要扣工程師的績效,而且績效扣不夠,連本薪也一起扣下去(看來,我家老闆好像不太懂勞基法!)

  雖然目前我們所沒有正式實施這個機車規定,但是我ㄧ直被那個機車規定給影響到心情,近而也讓我寫作品質大受影響,像是有件大公司的案子就出了一些小錯誤,例如標號錯誤以及部分內容沒有寫到,讓我有點沮喪,甚至在想:乾脆不作專利,改作直銷好了!

  然而,靜下心來想想,標號錯誤、claim項次依附錯誤等錯誤其實並不是很嚴重的錯誤,畢竟這些錯誤通常都是可以被修正的(真正沒救的錯誤是說明書寫的不清不楚,那才是真的無藥可救!),加上這類的錯誤其實很難100%克服(假如有人可以100%克服這類小錯誤的話,歡迎回覆至本版!)。

  所以呢,沒有必要為了這個無法克服的問題去煩惱。反正就小心一點,仔細一點,盡量別犯錯。不然,我還能怎麼辦?乾脆叫老闆「開火」我好了(老闆目前也不敢對我怎樣,因為所內只有我ㄧ個人會寫封裝跟光電的案子,以及處理大陸的核駁案)。

  想一想,別太在意那個機車制度跟擔心犯這些不痛不癢的錯誤,反正人都會犯錯,就小心點,盡量別犯錯。更重要的是:自己寫專利說明書的時候要心情很爽!不管是奧客的案子(對付奧客,我會祭出天龍八部中,慕蓉氏的「斗轉星移」來教訓他們),還是好客戶的案子,都要開開心心地寫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