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務所專利工程師越久,常會遇到臨時有急件要「插隊」解決的「突發狀況」!

  尤其是在「事務所工作的IF,因為人力短缺,常會有那種:「一個人當N個人用」的慘況。

  似乎小事務所老闆以為他的員工個個都會「影分身術」(瘋子火影看太多了~~~)。

  瘋子不幸地,就真的在規模不怎麼大了事務所上班,而最近,除了上一篇「煩~案件,不來則已,一來 驚人~~」所提到的案子之外,手邊又新添增了幾件英翻中的翻譯案,以及一件要申請發明專利的新案,其中這件新案的技術內容是有關於一種「靜電放電的保護裝置」(ESD)~~~,而這件....一個月內要完成送件(注意!是一個月內喔!)

  天ㄚ!這是電子、電機科系畢業的人才比較知道的技術,我又不是這個領域出身的人,哪會很了解這玩意兒......

  然而,老闆才不這麼想。

  他以為寫過LCD電路的人,應該也會寫ESD..........

冏rz.....。

  所以瘋子只好硬接這件恐怖的硬案~~

  此外,我手邊還有其他「大咖」的案件要去洽談及撰寫......

  看來,我ㄧ定發揮「即席寫作」的功力:洽完大咖案後,馬上就把claim 1給完成。不然,瘋子絕對會被客戶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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