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不要採到的事務所禁忌 (17)
- Jul 08 Fri 2016 14:27
【事務所禁忌】沒寫過專利的人,千萬別拿自己寫的專利請人「修改」
- Sep 20 Sat 2014 09:26
新案報價太低,沒關係,從OA一筆一筆賺!
- Dec 09 Sun 2012 23:42
有時候,被客戶封殺不見得是壞事
這是瘋子以前的真實經歷...
那時候,瘋子還在某間小有名氣的事務所當菜鳥,某客戶公司的一隻「常把IFPE(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的簡稱)視為奴隸」的IHPE(企業內的專利工程師),對事務所下令:
- Nov 22 Thu 2012 06:34
這種制度,這種價格,怎會有人不偷工減料作核報!
瘋子聽到不少客人(包含IHPE),都有一個共同的抱怨,就是.....
當申請專利案遭遇審查員發函通知「不給你專利權」的噩耗時,很多事務所都會連同官函來發出核駁報導,但許多核駁報導都真的只有「報導」!!
- Oct 08 Mon 2012 20:55
其實,瘋子不太愛寫"不懂裝懂,又亂改稿的奧客"的case
- May 24 Thu 2012 22:38
「奧客」可是專利事務所的肥羊ㄚ~XD
- Oct 20 Thu 2011 00:30
請善待跟某些IH關係很好的IF!
- Jul 10 Sun 2011 22:34
專利事務所不應該做的事:幫發明人生發明創作...
瘋子發現:目前有些專利事務所,他們所從事的業務似乎不是以「專利申請」為主。也就是說,這類事務所的工作不是單以寫專利說明書跟核駁答辯為主,而是提供專利分析、專利地圖或專利鑑價等服務。
這樣的事務所也不錯,至少所提供的服務對產業界也是很有幫助。
- May 30 Mon 2011 20:36
越愛大改案子,IF越難用心寫案子
由於台灣不少客戶愛玩「價錢比一比」的遊戲(有的從澳洲來的,甚至玩過頭了!新案一件服務費殺到不到10000元!),因此很多台灣專利事務所,為了求生存,只好要求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IF),甚至拿薪水來逼!
新案文字稿:三天內KO!
- Sep 15 Wed 2010 21:11
原來聽話的狗才是受人歡迎
瘋子認為:當一個IF(事務所專利工程師),在寫專利說明書的時候,不可以只是將提案書內容copy paste,因為這樣很容易造成文章內容不明確、不充分,容易招來駁回之禍~~
然而,瘋子錯了!
- Sep 21 Mon 2009 13:30
別以為事務所的報價越低,就一定省錢~
最近景氣不好,痞子聽到很多公司,不只是中小企業,還有一些知名大公司,為了節省成本,常常跟專利事務所殺價,殺到有些事務所都快被殺死了~
看到這些公司這麼用力殺價,痞子覺得:雖然時機歹歹,但『一分錢,一分貨』這個道理至今還是沒啥改變!客人有權叫事務所收那麼低的服務費,那麼也請這些公司有義務去忍耐接受「品質爆爛的專利說明書」、「不願看到的核駁理由」或是「範圍爆小的專利申請範圍」。
- Sep 10 Thu 2009 10:35
雖然是蠢話,但也是真實的實話
以前痞子在前一家事務所上班時,曾從一位年資很深的前輩那裏聽到一件算是好笑的事。
那時候,我們所內有位年資淺的專利工程師,他所處裡的某件案子,客戶看了,不滿意,打電話到所內,ㄍㄧㄠˇ那位負責的專利工程師!
- Sep 08 Tue 2009 10:56
對客戶傷害很大的武器:IF的靜默
客戶在委託事務所申請專利時,通常會對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 IF )所寫的初版專利說明書有些意見,而做一些修改(呵呵,有時候,不是「一些」,是大量修改,甚至是重寫~)。
如果客戶所做的修改是針對錯誤的技術內容進行修正,或是補充實施例(嗚~這是我最不想看到的~),那倒還好,因為這樣通常會讓客戶的專利權益受到完整的保障。
- Aug 18 Tue 2009 13:52
殺殺殺...價都殺到見骨了,還要殺~
殺價是一種大家幾乎都存有的普遍正常心態,連痞子的太座去市場買菜,也愛殺價。畢竟,很多人都難敵「低價」的吸引力~然而,凡事都有極限,殺價也是,價殺到最後,一定有個門檻是不能讓買家再殺下去,否則會血本無歸~。
可惜的是,台灣還蠻多申請專利的奧客粉愛殺價,似乎覺得事務所很賺錢,不應該讓事務所從一件新案賺個幾萬元服務費,所以就拼命殺價,殺到血流成河也不放過,繼續殺!
- Jun 05 Fri 2009 11:01
盡量別大改案子,或是一件案子改很多次
據我所知,台灣大多數的事務所都是以「初稿」(即第一次給客戶的稿件)來計算績效,而依客戶要求所做的「修稿」通常是不列入績效的計算。
詳細來說,很多事務所只會看 IF(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的簡稱) 所完成的「初稿」數量來決定 I F薪水多寡,甚至決定是否要 IF 走人,至於 「修稿」的完成數量,事務所 是不會去看這個來評價 IF 的績效,即 IF 處理再多的修稿,他的薪水是不會增加,反而可能會拖累績效,造成薪水減少,甚至被開除。
- Apr 17 Fri 2009 09:59
別隨便惹火事務所的資深專利工程師
許多來申請專利的客戶,都希望找資深的老鳥來寫案,他們通常以為:老鳥功力深厚,經驗多,一定會寫出質量不錯的案件。然而,實際上,越資深的老鳥,越要小心,因為資深的老鳥不但會寫「鐵過的專利」和「賺錢的專利」,也會寫出「絕對不過的專利」跟「獎狀壁紙」」。
為何資深老鳥有這樣的功力?這是因為資深的專利工程師通常有處理過超過十件核駁案的實務經驗,所以相當熟悉審查委員的審查方式,也了解專利法、專利審查基準等法規的規定。因此,老鳥很了解「專利審查的遊戲規則」,也知道審查委員在玩甚麼遊戲。因此,老鳥相當清楚案件要怎樣寫才會增加核准的機率,也知道怎樣惡搞可以讓案件鐵定被駁回,或是讓客戶收到一張權利小布拉基的「獎狀壁紙」。
- Mar 27 Fri 2009 13:16
最好別找事務所做專利檢索
在台灣的專利界中,普遍常常存有一種現象,就是很多客戶在委託事務所撰寫專利說明書時,都會請事務所先做事前的專利檢索,以確保申請的專利能被核准。
然而,事務所通常並不喜歡做專利檢索,因為會影響專利申請的資料並不只限定公開、公告的專利案,還包括全世界的論文、期刊、書籍、網頁內容等等。因此,專利檢索的工作,事實上是非常耗時,而且成效有限,畢竟,全世界可供人們任意參閱的資料太多了,而且每天都在增加,根本看都看不完。所以,事務所真的要認真做檢索的話,是很花時間,而且也會浪費人力及時間的成本,不利於事務所的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