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痞子在前一家事務所上班時,曾從一位年資很深的前輩那裏聽到一件算是好笑的事。
那時候,我們所內有位年資淺的專利工程師,他所處裡的某件案子,客戶看了,不滿意,打電話到所內,ㄍㄧㄠˇ那位負責的專利工程師!
那位專利工程師,不知道是一時氣憤,還是吃錯藥,或是EQ天生比較低,居然回覆:這件案子點數太低,所以才這樣寫。
當時,聽到之後,我有點無言,覺得:這位同事太屌了!雖然這是事實,但也不能這樣回覆給客戶ㄚ~
然而,後來我來到現在工作的事務所後,覺得這件事,一點都不好笑!
雖然,這樣跟客戶說話,是挺不禮貌,挺『蠢』的。畢竟,把客戶惹毛了,對事務所傷害很大,但是,如前面所說:這是事實!
我常看到很多來申請專利的客戶,常常跟事務所殺價,而且要殺到濺血見骨才甘願!似乎不明白專利工程師的價值,更不知道:一件好的專利說明書,是要花很多時間來好好撰寫。
這些喜歡「把事務所殺到重傷,甚至快死掉」的客戶,總希望用『極低的代價』來換取『極高的品質』,就像是拿著新台幣1塊錢,就想到台北晶華酒店的柏麗廳吃歐式自助餐。
諷刺的是,有些事務所,特別是一些小型事務所,為了留住客源,還真的願意收那1塊錢,讓客戶去吃歐式自助餐!結果就造成很多台灣專利事務所,大家暸落去,讓一群客戶在那裡玩「誰家的收費最低」的遊戲。
到最後,受害的,除了一些對專利不是很了解的客戶之外(因為專利工程師都青菜快速地寫他們的案子),還包括事務所的底下小職員(因為事務所收的錢少,自然薪水也跟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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