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周遊多家事務所的瘋子,發現只有一家做的教育訓練最完整。其他事務所,不論規模大小,有無分店,根本沒在做教育訓練,或是教育訓練流於形式,對寫專利說明書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慘的是,根據瘋子以前一位同業朋友的敘述,有的事務所還會把剛踏入這行,稿件可能還寫不到30件,資歷未滿1年的新人,在沒有人核稿與帶領的情況下,直接丟去處理大企業內部專利工程師(就是In House,以下簡稱IH)的稿件!導致這位還未受訓完的新兵,馬上戰死沙場,被IH直接OUT!封殺!
坦白說,周遊多家事務所的瘋子,發現只有一家做的教育訓練最完整。其他事務所,不論規模大小,有無分店,根本沒在做教育訓練,或是教育訓練流於形式,對寫專利說明書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慘的是,根據瘋子以前一位同業朋友的敘述,有的事務所還會把剛踏入這行,稿件可能還寫不到30件,資歷未滿1年的新人,在沒有人核稿與帶領的情況下,直接丟去處理大企業內部專利工程師(就是In House,以下簡稱IH)的稿件!導致這位還未受訓完的新兵,馬上戰死沙場,被IH直接OUT!封殺!
以前瘋子(那時還自稱痞子)在這篇文章「 如果痞子是事務所老闆,痞子不會太看重學歷~」中,曾提及:
『痞子幹了四年的IF,可沒天天寫英文文件喔!而且,台灣、大陸的官方文件(核駁及核駁相關文件)都是寫中文,哪有平常讀英文文件?
有在人力銀行找工作的人,應該會發現:
很多專利事務所在應徵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 IF )時,會將 IF 分門別類,例如:分成電路技術、化學技術或機械技術來應徵。乍看之下,讓人以為:好像 IF 只處理單一種技術領域的案子....
最近一直在拼命殺案子,所以有好一段時間沒有來這裡寫寫東西~~
這幾天一直為一位已離職的同事,處理他的「後事」....ㄚ,不是,處理他的「爛攤子」.....ㄚ!也不對,是處理他被客戶的修改回來的案子~(我怎麼老是打錯字~)。
在委託專利事務所申請專利之後,事務所通常會派遣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 IF )或營洽人員(常見於「談寫分工」類型的事務所)到府進行洽談,來了解要申請專利的技術內容。
很多來洽談的 IF 與營洽人員,為了怕被客戶發現「自己完全不懂技術」而面子掛不住,都會故意「不懂裝懂」,來掩飾自己的無知,甚至有的事務所老闆還會要求 IF:洽案時,別亂問問題,免的被人發現你技術不懂,這樣會讓客戶留下不好的印象
先前曾接到一件有關「生物技術」的案子,雖然這件案子其實只是一種應用於「生物技術」的實驗設備器具,嚴格來說,算是技術特徵偏結構的「機構案」。
但是,一開始就因為對生物技術不懂而卡在標的物的命名與先前技術(Prior art)的撰寫。偏偏所內人力資源相當稀少,沒人懂生物技術,而國內專利的文獻也找不到相關的資料,國外專利文獻嘛!我又懶的看,而且也看不懂(裡面有一堆字典找不到,又跟我不熟的生技專有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