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位資歷比較淺的同事,問瘋子我一個問題:
專利訪談有沒有甚麼技巧?
我回答:沒有甚麼技巧,如果硬說要有的話,那就是
在案子的技術沒有弄懂以前,不准結束訪談!
那位同事聽到之後,恍然大悟!!知道以後要如何進行專利訪談~~
的確,專利訪談的主要技巧,就是上面那句淡藍色的話!
道理很簡單吧!!
我想每個人都知道......
但.....瘋子曾聽過一位發明人的抱怨.......
他跟瘋子吐苦水:「每次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IF)談案子時,都說沒有問題,都說懂了,但是每次寫出來的初稿,卻是錯誤百出,我都要大改特改,浪費我很多時間~~」
看來,上面淡藍色道理雖然很簡單,可是真正有去實踐的 IF,我想應該不多.........
這可能是因為 IF 通常都很忙錄,所以在進行專利訪談時,心情難免比較浮躁,想要快點結束訪談(也想要快點放發明人離開)。
也可能是因為有些 IF 愛面子(呵呵,這種我常常看到),不敢在發明人面前「丟臉」,被發現「自己是什麼都不懂的笨蛋」,所以就打腫臉充胖子,不懂也要給他拼命裝懂下去!!!(好像神鬼交鋒喔)
結果,匆匆把訪談結束,然後客戶就像上面那位發明人一樣,在那裡"贛"聲四起!!!
IF 如果在技術內容沒有通盤了解以前,就貿然結束訪談的話,在撰寫專利說明書時,通常會感到相當地心虛~很容易把案件的技術內容寫錯!導致案子有可能被要求「大改」,甚至「重寫」,這種恐怖悲慘結局的發生~
瘋子認為:專利訪談很重要!!絕不可太過「青菜」處理~~
這並不是說:在訪談前一定要仔細熟讀「提案書」等客戶給的資料(事實上,瘋子其實並不會花太多時間來預習提案書)
但最起碼的是,一定要在弄懂技術內容之後,才能結束訪談,特別是這個案子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一定要在訪談的時候弄懂!!!
此外,一般專利事務所與客戶通常只給一件案子一次訪談的機會,所以一定要把握這個機會,趁這時候盡量把技術內容弄懂!
千萬別抱著「聽不懂發明人講的沒關係,我回去聽錄音檔、上網查或是在電話問發明人就好了」這種僥倖的心態!!!
因為人一般有「惰性」、「失憶」與「健忘」的本能,加上在台灣專利界,普遍存有「三天內KO一件新案」的壓力,所以瘋子覺得:如果沒有在訪談時好好弄懂技術內容的話,回去「自修」,不懂的地方還是依然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