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拼命殺案子,所以有好一段時間沒有來這裡寫寫東西~~
這幾天一直為一位已離職的同事,處理他的「後事」....ㄚ,不是,處理他的「爛攤子」.....ㄚ!也不對,是處理他被客戶的修改回來的案子~(我怎麼老是打錯字~)。
據說,這位同事寫案很快,績效很好,獎金賺超多!看來似乎是一位不錯的人才。然而,當我看到他被客戶改回來的案子之後,讓我很Orz~
他寫的專利說明書幾乎都是拼湊客戶提案書內容而成,連Claim也是從提案書裡面抄過來(這真的很不應該!),完全沒有屬於自己寫出來的東西。簡單地說,瘋子覺得:他所寫的專利說明書根本不算是專利說明書,而是「符合官方格式的提案書」!
這種長的像專利說明書的提案書,發明人看了,很少會有意見。畢竟,提案書大多是發明人自己寫的。自己看自己寫的東西,當然不會有問題。
只不過,就裏面內容來看,實質上算是「提案書」,而非「專利說明書」,用字難免不夠精準,內容也比較不明確,不符專利法規的規定,所以在審查的過程中,幾乎很容易被審查委員判死刑.....
(PS:本人並沒有輕視發明人的意思。隔行如隔山,一般發明人對技術的了解程度,IF當然是比不上;但對專利法規的認識,說明書的用字技巧,IF通常比發明人更熟悉,更了解。)
看到同事用這種「混」的態度來工作,老實說,我自己也看不慣!然而,換個角度來想,我不得不承認,他也挺聰明。雖然他混,但老闆看他寫案很快,就給他很多績效獎金。因為,在台灣,很多事務所老闆通常只在意一位IF一個月寫幾件案子,而不太去注意事務所出去的案件品質。也就是說,事務所老闆似乎只看速度,而不太管品質~
(PS:個人覺得:事務所老闆會這樣,很多客戶要負起責任,特別是愛砍價的客戶~~)。
其次,我出社會工作這麼久,發現很多人都有一種心態:「不過是工作嘛!有需要這麼認真做嗎?況且,做那麼多,老闆也不會給我們加薪!」。因此,那位已離職的同事會這樣很混地幹IF,其實也挺「正常」,而我相信應該有不少人會像這位離職同事一樣,混混地工作~
只不過,雖然這位同事賺那麼多錢,確實讓我很羨慕,但是,要我像他這樣很混地做事,老實說,我沒那個膽子,也沒興趣這樣亂搞。
我很享受IF的工作。雖然我常幹ㄍㄧㄠˇ:很多澳客、不像樣的審查委員、以及壓榨員工的老闆等,但是,不知道為甚麼,我很喜歡寫專利說明書(包括黑心專利說明書)以及申復理由書。以前我曾聽過一位厲害又有名的前輩說的話:「作專利,就像倒吃甘蔗,越做你會越喜歡」,現在我可以體會這句話的意思。
對我來說,寫專利說明書跟申復理由書並不只是工作,更是我的「興趣」,而我都以「玩遊戲」的心情來處理案子。這並不是說,我不認真地工作(即使是黑心專利說明書,我都是很認真地寫喔,嘿嘿嘿~~),而是我很享受寫專利說明書跟申復理由書的樂趣。
寫專利說明書的時候,我喜歡思考發明人的創作,去想他的核心精神是甚麼;設計claim要怎麼寫才會拿到較大範圍的權利,同時又可以增加通過核准的機率;計畫說明書怎麼寫比較好(或是怎麼寫會遇到我所預料到的核駁理由,ㄎㄎㄎ~)。
寫申復理由書的時候,我喜歡去揣摩審查委員在想甚麼,去思考如何辯倒審查委員,同時也喜歡去想如何避免禁反言的陷阱。這種寫申復理由書的感覺就像是在下棋,二邊在那裡玩心機遊戲~
可惜的是,台灣有太多客戶很愛砍價,造成現在台灣專利生態實在讓人不好生存,而像本人這種以「玩遊戲」的心情來認真處理案子,往往會花費很多時間。雖然本人已經可以在3天內認真完成一件品質優的專利說明書,但這樣的速度,對一些事務所來說(特別是收費比較低廉的事務所),還不夠快!因為寫專利說明書(尤其是中國跟台灣專利)的利潤實在是太「薄利」了~~
不過,個人覺得:認真地寫好每件案子,還是可以得到一些不錯的收穫,例如訓練自己的邏輯、文字表達以及歸納能力等,就算沒有訓練到,至少可以學到很多科技方面的知識!然而,在台灣,真的認真寫好每件案子,極有可能會降低IF的績效,而且也與很多事務所老闆的要求相左。
因此,在台灣的專利環境中,認真的IF跟混的IF都可以生存,所以,身為IF,要很認真地幹,還是像上面那位離職同事那樣很混地幹,全看個人自己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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