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義這裡的奧客!
這邊要講的奧客有二種:
第一種:完全不懂專利,連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跟專利審查基準都沒翻過,但卻很愛胡亂改說明書與claims的無知笨蛋(以下簡稱「肥羊1號」)。
第二種:一知半解,以為自己上過課,會讀claim跟說明書,或是當過外審人(委外審查委員的簡稱)或IH(In House,企業內專利工程師),就認為自己會寫稿的井底之蛙(以下簡稱「肥羊2號」)。
一般來說,肥羊1號跟肥羊2號通常很愛改專利事務所工程師(簡稱IF)的稿件,而改的理由,很多時候不是因為技術寫錯、claim範圍不洽當,或是出現「標號錯標、claims依附錯誤等」這類令人臉紅的錯誤。
這讓瘋子覺得他們單純只是想表現:
我就是比事務所專利工程師行!
這種可悲自卑感作祟的優越態度~~~
諷刺的是:很多肥羊1號與肥羊2號在亂改稿子時,常常都改到審委「非駁不可」,卻還不自覺!!特別是沒看過專利法的肥羊1號,常常會寫出那種令很多IF噴飯的claims!
有些自尊心過高的肥羊1號與肥羊2號還不允許IF批評他們自以為是的優秀修改作品!如果IF提出批評的話,有的肥羊1號與肥羊2號會激烈地反駁,甚至還會像潑婦罵街似地怒罵IF!嫌IF不專業!!
所以,很多IF都不愛肥羊1號與肥羊2號。
然而,瘋子卻超級喜歡肥羊1號與肥羊2號!!
因為他們自以為是的修改,導致審查委員常常看不下去,拼命發出審查意見通知函,或是狠心一點!來個「初審核駁審定」或「再審核駁審定」。
結果,讓事務所多賺了好幾次OA(核駁答辯)的錢!
看看這些奧客!是不是那種:"嫌錢太多,沒地方花的肥羊呢?"
因此,瘋子在處理他們的稿件時,絕對是畢恭畢敬:他們想改啥,就讓他們高興地改~才不會去阻止他們改稿~~
想一想,反正這些奧客改得開心,事務所後續又有很多OA的錢可以賺!!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嘛!?
何必去堅持自己專業,去忤逆客人!
所以,在面對肥羊1號與肥羊2號時,瘋子總是懷著感恩的心,因為這群奧客可是我們IF的衣食父母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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