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很簡單:

  不想讓行內人認為:

  啥!這真的速資歷滿六年的IFPE寫出來的東西??

  到時候,瘋子的朋友看到了,就會"尻 Say"瘋子....

  其次,現在的專利說明書答辯理由書(特別是米國台灣的)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都會"攤在網路下被人看光光",所以一些聰明的IFPE會拿這些自己寫的公開專利文件來當作求職的武器

  然而,「不懂裝懂,又亂改稿的奧客」通常會逼IFPE寫出讓審查委員看不下去的專利說明書與答辯理由書,所以為這種客戶寫專利文件(特別是專利說明書),基本上對求職的幫助相當有限(實在很想說:根本就沒用!),就算寫的再好,常常會被這類奧客全面性地亂改,改到面目全非.....

  此外,有位瘋子認識的專利師,他也不喜歡處理這類奧客的案子,特別專利申請案,因為不希望在這種「爆爛稿件」上的代理人欄位,出現他的「大名」!!

  這讓他覺得很「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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