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專利事務所林立,不僅數量多,而且很多家的寫稿風格都迥然不同。
有的中文稿內容會套用英文文法,以求文章中的主詞明確;
有的中文稿像文言文,讓人讀了很有韻味.....
但不管哪種寫法,只要技術內容沒有寫錯,表達明確,claims的範圍完整,該保護的特徵都有寫到,且claims的內容明確,那就算是合格的專利說明書!
只不過,專利說明書畢竟也是一種文章,而文章的這種東西,就跟料理一樣......
有人愛吃生魚片,但也有人不敢吃生魚片,連沒熟的牛排都不敢碰。
所以,在吃的方面,存在一個鐵律!!
沒有任何一種餐點,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一致認為好吃的美食!!
同理:沒有任何一種專利說明書的寫作風格,是全世界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寫作風格!!
如果有人把自己的喜愛當作逼人就範的鐵律....
那就真的太走火入魔,會讓人覺得這人是不可理喻的泰倫(Tyrant)。
打個比方.....
有人愛吃熟食,厭惡生魚片,但如果這個人因為自己厭惡生魚片而批評「吃生魚片的人都是茹毛飲血的原始野蠻人」
那瘋子相信:很多人會覺得這人「怪怪的」,很不講理!!反而他還比較像野蠻人.....
又例如:
瘋子覺得隋棠很美,但有人卻覺得隋棠醜得要死,在網路上寫:認為隋棠水的人都是眼睛沾到蚵肉......
那這種人不被人肉出來痛扁一頓也很難~~~
然而,在專利界,這種「把自己的喜愛當作逼人就範鐵律」的客人還真是不少!!!
而且,這類型的客人,從IH到無知的發明人,到處都有~~~
他們不會為了「技術內容正確」或「補強技術內容豐富度」來要求事務所修改稿件,而只會為了「看得順不順眼來改稿」!
有的客人甚至只要看得順眼,就算技術寫錯,也照樣來函通知送件!!!
瘋子認為:專利說明書沒有固定的寫法,每種寫法都有優缺點。
就算為了日後專利侵權與舉發來撰寫說明書,瘋子認為:幫助很有限!!
畢竟,未來會發生啥事,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全預知......
有誰厲害到:我寫的專利說明書可以完成防堵未來所有不利的狀況??
況且,法條隨時在改,今天用A寫法寫,沒有問題;等法條一改,用A寫法搞不好會有一些不利的情況出現....
所以,為了這種看得順不順眼的寫法來挑剔,瘋子真的覺得:超級沒有意義
簡直是浪費時間,也浪費雙方彼此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