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皆是從各同業朋友聽來的
如有雷同,真的純屬巧合!!
話說,台灣有不少知名企業。
這些企業,當然知道專利這種遊戲,也為了專利,花了銀子,找了一堆企業專利工程師(也就是IHPE)來處理專利工作~~
雖然這些IHPE的工作種類繁雜,但他們通常不會從事專利寫稿的工作。
因為很多大公司(除了郭董那間公司例外)都是找事務所來撰寫專利說明書以及核駁答辯理由書,甚至有的公司連專利檢索都找事務所來做(而且還是ㄠ事務所做免錢檢索....)
因此,很多IHPE為了自家公司利益以及方便自己工作,除了對專利說明書有一定品質的要求之外,許多大公司在委託事務所申請專利案時,都會押日期。
這點其實很多行內人都知道,而瘋子也不反對客人押日期。畢竟有期限壓力,IFPE才不會太懶散。
然而,耳聞有些公司押日期的方式是:
委託事務所申請新案後,三週內把初稿吐出來!!
注意!是從委託事務所的日子開始起三週內吐稿喔!!不是從洽案開始算起喔!!
而且,聽聞有的公司是押18天,甚至只押14天!!
此外,縱使同一天委託超過二件申請新案,有的公司仍然要求所有案件通通都要在同一到期日前吐出來!!!
而一般會提出這種要求的公司通常都對稿件很挑,所以不能青青菜菜亂寫,也不宜給不到一年資歷的菜鳥處理(除非該菜鳥是天才!!)
唉!看來,要賺一些大公司的錢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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