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處理某位客戶的案子時,探聽到這位客戶的實力以及癖好,也在洽談中,發現這位客戶的實力:其實不是很好,甚至瘋子覺得:他可能沒有翻過專利審查基準,也不了解「逆均等論」。跟他解釋「逆均等論」的內涵,他還是堅持自己的主張~
最後,瘋子決定:採用『你吩咐,我照寫』的方式來處理這位客戶的案子,完全不去考量:
「說明書及CLAIM的內容是否會造成日後在審查時可能會出現的問題」(不是那種claim不明確的問題喔~);以及
「專利一旦核准,是否能給予客戶較為周全的保護」~
更不管這位客戶的要求是否會讓案子掛掉~
總之,就確實遵照客戶指示,把案子寫完~~
當瘋子以這樣的心態來處理案子時,發現瘋子的寫稿速度變的好快~~
一小時不到,CLAIM寫完了
一小時半,PRIOR ART解決掉了
真是快樂的不得了~~
有人會覺得:我這樣搞,客戶不會生氣嗎?
當然不會,因為我是『客戶吩咐,我照寫』~
況且,萬一寫的太用心,但客戶不領情,還叫我大改,那我不就虧大了~~
不如......完全遵照客戶的旨意,他想怎麼寫,我就配合他(除了叫我當發明人!)
畢竟,如果客戶不懂,又聽不進去專利工程師的建議,那就不必堅持,照他想要的寫給他~~反正claim內容有明確就好了~
這樣,客戶付錢開心,我寫稿也快樂~~
況且,對這類的客戶,越堅持自己的原則,客戶只會覺得:你在忤逆他,他就會覺得越不爽~~
PS:
曾有一位匿名的傢伙,說瘋子(那時我還叫痞子)心態不正常,對客戶亂搞~~
瘋子覺得:這個傢伙一定不是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不懂「民間疾苦」,也不明白「好的專利說明書是要花很多心力!」
更不明白甚麼是「時間成本」~~
別忘了!
我們專利工程師只是拿人薪水的員工,而不是老闆ㄚ~~~
當老闆拿案件完成數量來當作我們的績效而發薪水時,你覺得:瘋子有時間在那裡跟澳客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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