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發現有位朋友在這裡的留言版留言,問到:某事務所告訴他撰稿 需要1個月的時間,但撰稿真的需要這麼久的時間嗎??

   瘋子以前提到:一位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以下簡稱 IF)寫完一件專利說明書(限發明新型專利說明書的文字內容,不含圖式,也不包括新式樣專利)平均大概是2~3,但是!「著名」又「生意興隆」的事務所,裡面的 IF 很少一談完或一接到新案,就馬上就立即撰寫新案。

  這是因為:在生意」盎然(PS:這是錯誤的成語用法,小朋友別亂學喔!)的事務所中,IF 在接到新案以前,手邊早已堆積好幾件專利申請案或是各國的申復答辯案(含再審查理由)等...所以,在洽完新案之後,IF 不太可能馬上立即進行撰寫,反而是宰掉堆積如山的後,才會開始處理。特別是申復答辯案!這是有官方期限的,所以更不能不趕快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IF 當然很難一洽完新案,三天內就馬上寫完初稿的文字內容!!

  況且,別忘了圖式喔!!只把文字內容寫完,必要圖式空著,這樣也不是完整的專利說明書。沒圖式,客戶不太能完全看懂說明書的內容,而且圖式也是很重要的!萬一畫錯了,也會影響專利申請以及日後專利權的主張!

  所以總要等繪圖工程師把圖畫好,才算把初稿完成!!(你看看,繪圖工程師也是很重要、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員~)

  可是....繪圖工程師自己也有堆案要趕著宰掉,例如其他專利說明書的圖式、申復理由書的圖式修正或更正(這種最恐怖也最刺激),所以等圖畫好,又要花掉一些工作天....(更慘的是,瘋子知道:有些事務所,特別是規模比較小的事務所,為了省小錢,只有請一位繪圖工程師!! 這又會花費更多的工作天數來完成圖式....)  

  這樣算一算,各位覺得:IF 從接到案子開始,能在三天內完成整份專利說明書嗎?

  1個月內完成初稿,瘋子覺得OK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