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瘋子最近體驗到的「事實」!!
瘋子實在不想承認:
Claim只有那些具備特殊能力的人才能看的懂,沒有這種能力的話,不但容易會被一些國家的專利審查員,例如美國、中國與歐盟的審查員(注意,瘋子沒寫台灣~~)核駁,而且也容易拿到一份無法真正保護自己創作的專利~~
那麼,這是甚麼樣的特殊能力?
其實沒甚麼,只不過是:
在讀claim的時候,一定要「心無雜念」,不要存有過多的「個人主見」,完全依照claim所寫的特徵,耐心、詳細並細心地解讀,理解。
切記,一切要以claim所記載的內容為準!
千萬別隨便把claim沒有揭露的特徵讀進去!
例如:claim 1只說二塊板子彼此結合,但沒有提到這二塊板子怎麼結合,而圖、說明書跟其他claim有揭露用"膠"來黏合。這時候,千萬別把claim 1的技術方案解讀成"二塊用膠彼此黏合的板子"!!因為claim 1沒有限制這二塊板子是如何結合在一起!!
又例如,一個真實案例:
瘋子曾在一項claim中寫:一塊承載板,具有一承載面與一凹槽,該承載面位在該凹槽底部....
結果,客人看不懂,改寫成:一塊承載版,具有一承載面與一凹槽,該承載面裸露該凹槽.....
原因是因為:客人覺得:既然寫「承載板具有一承載面」,那表示:承載面是承載板的其中一整面板面,所以凹槽一定在承載面中。
可惜的是,這位客人沒有發現:「承載板具有一承載面」不見得是「承載面是承載板的其中一整面板面」,搞不好是「承載面只是承載板其中一面板面的一部份區域」。
可見,這位客人的因果分辨能力有些許薄弱~~~
如果加入過多「個人主見」,外加被claim以外的內容過度影響解讀的話,那.....絕對會:
無法正確掌握整個專利權利範圍!!
這是相當可怕的事!!特別是IH,如果IH不能正確掌握整個專利權利的範圍,那麼恐怕無法使自家產品確實受到專利權的保護......
另外,瘋子發現:根據長年累積的工作經驗,具備上述特殊能力的人,多半都是「對事不對人」的理性思考者。反而,容易被自己情緒影響、剛愎自用或是無法接納他人合理想法的「過度主觀意識者」,很難正確地解讀claim,也無法從claim中發現可以迴避掉的「盲點」。
不幸的是,在現今社會中,很少有「對事不對人」的理性思考者,而瘋子工作多年也發現:很多客戶的主觀意識偏高。所以,在專利界,就算IF會「正確地解讀claim」,還是有不少客人會嫌東嫌西~~
這種情況,就像是:
好心端上黑鮪魚生魚片給客人,客人還會嫌:
怎麼魚肉切一切,沒煮熟就端上來!
這怎麼吃ㄚ!?
這樣還敢跟我收1000元!!
PS:差點忘記,有一種claim寫法叫:「手段與功能用語界定」(電腦軟體案比較常用)。
如果是用這種方式來寫,那真的要從說明書及圖式來解讀了~~
因為,不從說明書及圖式來讀,很難理解這種claim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