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申請過台灣花名專利的人,應該看過【審查意見通知函】。

  她的第1頁上面大概長這副德性:

 

OA範本  

  有沒有注意到右上方區域,那裡有沒有寫著:

  「聯絡人」姓名;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以及

  「傳真」。

  (還有一些黑壓壓的黑條。這是為了避免紛爭,瘋子特別加料上去的~XD)

  上面那個「聯絡人」,通常都是智財局裡面的專利審查人員,他就是負責審查這案件以及發「準備要退稿」的通知

  不過,由於智財局依法是可以委外找審查員(例如大學教授)來審案件,因此當你的案件是給【外審人】審查時,這個聯絡人就不會是實際審查你案件的審查員,而是跟【外審人】聯繫的線民(這個講法還真有點怪XD)~~

  既然有記載「聯絡人」跟「聯絡電話」,那就表示:

 

可以打電話去Complaint詢問案情!

 

  實務上,身為事務所專利工程師(In Form,IF)的瘋子曾有打過幾次電話,結局算還不錯。例如...

  某件審查意見通知函,裡面的引證案與本案之間的比對內容,瘋子看不懂,於是,就打電話去問。

  結果,跟審委電話talk talk之後,審委發現他自己寫錯了。過沒幾天...

 

審委重新發出新的審查意見通知函,改掉錯的地方,同時拋棄舊的通知函

  

  除了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之外,其他相關專業人員,例如律師、專利師、專利代理人、企業內部專利工程師(In House)也可以打。

  當然,有參加面詢資格的申請人發明人,絕對也可以打電話跟審委聊天。

  想想看...

 

崊娘ㄟ!崊白開勒申請專利的(錢,請用台語花音),智財局至少給我拿快1萬元!(如果超項超頁的話,會破1萬喔!)

ㄚ你智財局給偶拿了錢審查,我(申請人發明人)打個電話問問審委:ㄚ我的專利為啥不給過?

難道有錯嗎!?

 

  所以,如果看不懂智財局寫的審查意見通知函(包括核駁審定書),或是覺得審委寫的實在是「錯很大」或「瞎很大」,建議可以打電話跟通知函上的聯絡人聊一聊~~

  最起碼審委絕對不會這樣說話:

 

淦!崊白丟係賣吼哩專利過!

 

  不過,專利制度是一種相當相當相當複雜的遊戲規則,連審查規則也是很難三言兩語講明白。

  所以,完全不懂專利又沒概念的朋友,您當然可以直接打電話去找審委說話,只是瘋子有個小小建議:可先找些資料來看,讓自己對專利有一點點初步的了解之後,再跟審委電話討論吵架這樣兩方會比較容易產生共識。況且有的審委連審查基準、專利法以及行政程序法都不熟。否則,如果完全不懂專利就貿然打電話跟審委討論定孤支,反而很容易變成「雞同鴨講」的焗麵。到時候「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兩方沒有交集,反而對審查沒有任何幫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