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好久好久好久以前,某位朋友告訴瘋子的故事。不對,這應該是「笑話」才對~~XD

  話說,這位朋友為了某件台灣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殺去自裁局智財局面詢。

  面詢過程中,這位技術底出身的朋友花現:台灣的專利審查員的基本技術知識嚴重不足!

  審查員老是拿A引證來駁本申請案B,偏偏AB兩件的技術領域有些差異:一個是半導體製程,另一個是液晶顯示器(為了低調處理,這裡有改寫,所以,請別對號入座喔...XD)。

  這時候,一位審委突然提出一個令人噴飯不已的超級高見!

 

半導體代工業跟光電面板業之間很多人轉職

所以這兩種技術可以容易簡單互用!

 

  哇...那麼現今台灣經濟嚴重不景氣,粉多在科學園區工作的人跑去作餐飲業,像是賣咖啡、炸雞排、做便當(例如火車便當~喂!)。

  按照這位審委的神邏輯半導體製程光電面板技術這兩個不就很容易可以轉用到烹飪技術

烤晶圓的高溫爐也可以直接拿來烤雞腿

用來清除二氧化矽的HF也可以直接拿來清洗蔬菜跟水果

鹽酸跟硫酸也可以直接當成調味料

化學研磨機也可以直接拿來作馬鈴薯泥

  槓!這樣煮菜,最好有人敢吃~~XD

 

後記:

  基本上,在審查專利的時候,的確是可以拿不同技術領域的東西來比較,但要根據共通的技術特點或者是否有共同要宰掉的技術問題。
  然而,
審委提出「兩種不同技術領域之間有很多工作者互相轉職,所以這裡兩種技術領域能彼此互通,簡單轉用」這種論點,實在是相當欠缺深思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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