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好久好久好久以前,某位朋友告訴瘋子的故事。不對,這應該是「笑話」才對~~XD
話說,這位朋友為了某件台灣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殺去自裁局智財局面詢。
面詢過程中,這位技術底出身的朋友花現:台灣的專利審查員的基本技術知識嚴重不足!
審查員老是拿A引證來駁本申請案B,偏偏AB兩件的技術領域有些差異:一個是半導體製程,另一個是液晶顯示器(為了低調處理,這裡有改寫,所以,請別對號入座喔...XD)。
這時候,一位審委突然提出一個令人噴飯不已的超級高見!
半導體代工業跟光電面板業之間很多人轉職
所以這兩種技術可以容易簡單互用!
哇...那麼現今台灣經濟嚴重不景氣,粉多在科學園區工作的人跑去作餐飲業,像是賣咖啡、炸雞排、做便當(例如火車便當~喂!)。
按照這位審委的神邏輯,半導體製程跟光電面板技術這兩個不就很容易可以轉用到烹飪技術?
烤晶圓的高溫爐也可以直接拿來烤雞腿
用來清除二氧化矽的HF也可以直接拿來清洗蔬菜跟水果
鹽酸跟硫酸也可以直接當成調味料
化學研磨機也可以直接拿來作馬鈴薯泥
槓!這樣煮菜,最好有人敢吃~~XD
後記:
基本上,在審查專利的時候,的確是可以拿不同技術領域的東西來比較,但要根據共通的技術特點或者是否有共同要宰掉的技術問題。
然而,審委提出「兩種不同技術領域之間有很多工作者互相轉職,所以這裡兩種技術領域能彼此互通,簡單轉用」這種論點,實在是相當欠缺深思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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