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一件台灣的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就是行內所稱的OA),瘋子喵了一眼~~
唉呀...只有Claim 1被發「好人卡」遭到拒絕ㄟ,其他claims都沒意見ㄟ,沒有被駁理由,看來....
這位審查委員大人真是佛心~~~
等到瘋子認真把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申請案的專例說明書以及引證案通通研讀完之後,赫然發現:
這批依附到claim 1的附屬項很多有問題...
根據審查委員大人的論點以及引證案的內容,瘋子發現申請案裡有很多附屬項確定都被引證案揭露,所以儘管目前審查委員大人沒有說這群附屬項不合格,但這群附屬項也不能沒有過濾一下,就隨便拿去跟Claim 1合體,否則審委有可能會再發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函,拿引證案抄了這群附屬項.....
這故事告訴我們,在收到台灣審查意見通知的時候,如果看到有請求項沒有被審查委員貼上意見的話,千萬別誤以為這是鐵過的請求項!
「沒有意見的請求項」可不必然等於「會核准的請求項」
建議還是要檢查一下這些沒付意見的請求項,免的以後又再收到一次OA~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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