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一件台灣的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就是行內所稱的OA),瘋子喵了一眼~~

  唉呀...只有Claim 1被發「好人卡」遭到拒絕ㄟ,其他claims都沒意見ㄟ,沒有被駁理由,看來....

 

這位審查委員大人真是佛心~~~

 

  等到瘋子認真把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申請案的專例說明書以及引證案通通研讀完之後,赫然發現:

 

這批依附到claim 1的附屬項很多有問題...

 

  根據審查委員大人的論點以及引證案的內容,瘋子發現申請案裡有很多附屬項確定都被引證案揭露,所以儘管目前審查委員大人沒有說這群附屬項不合格,但這群附屬項也不能沒有過濾一下,就隨便拿去跟Claim 1合體,否則審委有可能會再發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函引證案抄了這群附屬項.....

  這故事告訴我們,在收到台灣審查意見通知的時候,如果看到有請求項沒有被審查委員貼上意見的話,千萬別誤以為這是鐵過的請求項

 

「沒有意見的請求項」可不必然等於「會核准的請求項」

 

  建議還是要檢查一下這些沒付意見的請求項,免的以後又再收到一次OA~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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