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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瘋子工作很久,越來越覺得:寫作這檔事,真的需要「能力」~~~

  咦!為甚麼不是「天賦」?

  因為瘋子發現:寫作能力可以後天培養....

  瘋子很久以前在不同的事務所遇到兩位學歷差,文筆也不行的菜鳥,但他們很有心,勤看專利法規與判例,而且他們願意虛心學習,有疑問,會找老鳥討論,也會試著自己翻閱法規或google來找答案。

  就這樣磨了3年後,他們的文筆大幅提升!

  寫出來的專利文件已經有相當不錯的水準!!甚至比一些不認真的資深老鳥寫的更加優秀!!有一位甚至能滿足很多刁嘴IH(In House)客戶的胃口~XD

  另一個例子就是瘋子本人。

  想當初,高中聯考沒廢以前,高中聯考的國文作文總分是50分,英文作文總分是20分(糟糕!洩漏年紀了~~XD),而瘋子本人每次模擬考成績都是:英文作文分數大於國文作文分數,就是國文作文從來沒拿超過20分~XD。

  PS:事實上是....

國文作文分數從來沒超過2位數!

(驕傲狀!)

  納泥!!!作文這麼爛!居然還能當寫稿維生的專利工程師!? XD

  那是因為:瘋子後來在大學寫了三年的日記才練出文筆....(注意!也是3年喔!...)

  當然,如果「資質不錯的天才」遇到「能提供完善的訓練師資及課程的事務所」,瘋子相信不到三年,天才也可以出師....XD

  總之,瘋子認為:其實只要有心肯努力,人人都可以寫出很優秀的專利文件......

  怕的是「心態」不正確,認為

 

寫專利不過是份差事,沒必要用心寫

就快點隨便寫一寫,有達到業績

有獎金可撈才重要

 

  這樣即使寫過上百件專利說明書與答辯書,有點懷疑真能寫出好的專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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