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部事務所出身的我,來到南部工作之後,發生了很多「光怪陸離」的事,也遇到不少「稀奇古怪」的澳客。舉例來說,在南部,有不少客戶在委託本所申請專利時,居然跟我們說:專利核准了,才付錢!

  哇靠!以前在北部事務所上班,從沒遇過這種提出無理要求的「澳客」!台灣目前核准速度最快,也最容易核准的新型專利,平均也要4個月的時間才會核准,最慢也要6個月!如果我們事務所按照客戶這種無理的要求來辦理的話,那不就是這4~6個月都要先吃老本了!

  看到這種客戶,我真想反問他們:「看病的時候,你們敢跟醫生說,把我的病治到完全痊癒了,我才會付錢!」。真搞不懂這些奧客的腦袋在想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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