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了這麼久的事務所專利工程師(IF),最害怕的事:不是收到澳客改稿通知,也不是案件被大改(事實上,澳客亂改,我反而更開心!因為可以等著收OA,或是發生侵權時,讓這群澳客知道事情大條了!),而是「偏見」與「誤解」。

  我常常擔心:自己所學的專利知識是否有誤;過去我以為對的事,結果卻是有問題的;是否太主觀去看待別人的建議與想法等。

  這些問題雖然看起來不像「客戶抱怨案子寫爛,而要求大改」那樣明顯、嚴重(以及恐怖,至少我老闆會有這種感覺),但是 IF 的專利觀念萬一有誤,對法規法條誤解,或不知道一些判決判例的消息,那寫出來的案子與答辯稿,恐怕日後會出現一堆問題。

  為了降低偏見」與「誤解」的影響,痞子覺得:要從事專利工作的話,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審查基準一定要翻,而且不管做多久,資歷多深,還是要去翻來看,因為那些東西是吃飯的工具,而且常翻來看,才能盡量讓自己對專利的概念不會走偏。

  其次,聽聽別人的意見,像是最近幾位同行在這裡發表意見,例如阿宏發表他對專利名稱的看法(雖然我沒有全盤接受他的看法,不過,阿宏的看法也是正確的,專利名稱是要清楚明白)、失智路人的經驗談以及 Jamiechen提供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的問題。對此,痞子很高興,透過他們的建議與看法,不僅學到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同時也可以審視自己所學的是否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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