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路上結交一位同業的朋友,他說:他有位跟他同行(不同公司)的朋友去某間公司談案時,裡頭的IH直接當面告訴他:
「你們家的專利工程師都是我在訓練的喔!」
瘋子聽到之後,就在網路上告訴那位朋友:「你要體諒這位客人。他們其實不願意花大錢,所以就不去找價位偏高的優秀事務所來寫稿子,只好找你們願意降價的事務所來寫。不然,你去查查看,那個客戶給的新案服務費是不是低於二萬元?」
網友後來去查,果然少於二萬元!
瘋子知道:有的IH在談案時,都會先把醜話講在前面,例如:
「我對專利說明書的品質要求很高喔!」或是
「我要求寫我家稿子的工程師要有三年以上的資歷」。
這類醜話,瘋子覺得:很好!沒有惡意貶低的意思,也很清楚表達:希望事務所能用心處理好案子。
然而,「你們家的專利工程師都是我在訓練的喔!」這種話就實在非常不妥當,也不得體!
與其這樣子貶低跟你合作的事務所,倒不如說:
「你們事務所的案子品質不是很好,我常常都要大幅修改」或者是
「你們事務所的稿件品質再不提升,我就要換事務所」
這樣聽起來,既有表達對事務所的不滿:提醒事務所要注意品質,而且也比較就事論事,少有貶低的意味。
此外,對於這種說自己在教育事務所的客人,瘋子只想說:
不想找貴的優秀事務所就明講吧!不用這麼辛苦幫事務所訓練專利工程師??也不需要這樣把幫你寫案的事務所給「洗臉」......
給對方留點情面,畢竟以後的事,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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