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公司都有設置專利工程師(In house,簡稱IH)來處理自家公司的專利事務。

  一般來說,這些IH通常對自家公司的技術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注意:瘋子是寫"通常"喔!),而且也會對專利說明書的品質有所要求。所以,有IH的公司,通常他們的專利說明書品質都有一定的水準。

  然而,實際上,瘋子就遇過某幾家公司的幾位IH,他們超級愛亂改事務所寫的稿件,總是非要把專利說明書的內容改到讓大家都看不懂,被審查委員OA,才會甘休!!舉例來說,像是:

  「結構案」就單用「功能」來界定;以及

  「光學案」就只寫「單純的元件配置」,完全沒寫到「光」!

  (注意,二個是「危險動作」喔!請各位申請人不要隨便模仿。這些IH是有練過功夫,而且他們是花公司的錢,所以才敢做這些危險動作.....XD)

  此外,還有更恐怖的是:修改的內容完全跟洽案討論結果不同,還違反發明人的本意

  諷刺的是,這些IH也都有參與洽案,也有跟IF與發明人一起討論案子!

  真不曉得他們在洽案的時候,腦袋在想啥??也讓瘋子覺得:這洽案實在是沒有任何意義ㄚ~~

  搞到最後,原本瘋子寫的良心專利,就被他們改成黑心專利了。看來他們應該是嫌錢太多了,沒地方花...

  這種情形,瘋子覺得:這些IH就像是......

  到麥當勞點巧克力聖代的客人。他們點完聖代後,要求店員:

  不要加巧克力醬,改加番茄醬糖醋醬、鹽巴跟酸黃瓜等「一般人不會想加的佐料」......

  結果,好好的巧克力聖代不吃,偏偏要吃番茄醬糖醋醬、鹽巴、酸黃瓜冰淇淋混合的ㄆ.....

  唉!真是無言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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