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有位IH朋友,他曾告訴瘋子:他覺得好的事務所要能「教育客戶」,教一些專利實務給客戶,並且在客人「幹蠢事」的時候,勸導客人不要做傻事。
對此,瘋子覺得:道義上,是應該要這樣做。畢竟,工作還是要有良心,有職業道德....
然而,在實際情況上,「教育客人」這種工作還是要「因材施教」,視客人的「種類(或是『肚量』及『理性』)」來決定!
而且,在台灣,「敢教育客人」的事務所,其實沒幾間...
有哪個事務所敢跟客人「爭」與「吵」?
大多數事務所為了怕得罪客人,都不太敢跟客人說實話。
即使看到客人亂改稿,或是拿「鐵定拿不到專利權」的創作來申請專利,很多事務所還是不會告訴客人壞消息,以免客人覺得事務所是在「觸霉頭」,然後就不給案子~~
其次,敢接受事務所「教育」的客人又有幾位?
真的會願意聽事務所講「令人聽不下去的真話」的客人有幾位??
(當然,事務所如果講「瞎話」,那的確是不用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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