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某件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

  話說,N天以前(N大於2,小於730),瘋子底下某位組員去某間算是有點名氣的公司談新案。

  這位組員深受瘋子的「荼毒」,洽案時...

  一定會「查到底」!

  「當下的疑問」不會帶回去;

  不把花名人問案完畢,不確認整個專利要保護的範圍,絕不結束洽案

  組員照瘋子的做法談案,盡量把花名人所知道的東西都「」出來...

  然而,在洽案的過程中,一同開會的公司內部專利工程師(In House,簡稱IH)卻時時打斷組員與花名人的討論,跟我家的組員說:

不要想太多!

  例如:組員問花名人:「這案子除了可應用於摩托車之外,也可以應用於汽車、卡車或汽艇嗎?」

  花名人:「恩,其實,是可以應用於汽車,稍稍調整,也可以應用於汽艇...」

   IH還是說:「別想太多,這個創作就是只應用於摩托車!不能應用於其他機械裝置...」

    

  瘋子聽完組員的口述之後,搖頭嘆氣,心想:

  又有一位沒打過仗(PS:就是寫申復理由);

  沒看懂兵法(PS:就是審查基準、專利法規與判決);

  又自視甚高的黑心IH....

 

  真的要好好寫說明書,本來就會想太多,想著:

  怎麼寫,可以拿到很大的權利範圍,又不會被審查員打槍

  怎麼寫,可以閃掉一些不必要的迴避設計(design arround);以及

  怎麼寫,可以堵住未來其他相關創作被授予專利權,減少他人「交互授權」的機會。

  

  專利說明書要好好寫,本來就會想很多。要是不想很多的話,瘋子覺得:大概只能寫黑心說明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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