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專利說明書是事務所專利工程師(後面簡稱「IF」,就是「如果」的意思....好冷喔!)的主要工作,而一般台灣專利事務所的老闆鐵定會要求IF:「給我寫案,案件給我寫多一點~這樣拎北才會賺越多錢」。

  通常 IF 被要求一個月內至少要寫8件中文專利說明書(專指台灣專利說明書,不包括新式樣,平均每週大概要寫二件。算一算,差不多三天內就要寫完一件。而一般中文專利說明書字數大概是5000字以上, IF 平均三天內要寫完一件!仔細想想,寫稿的壓力其實挺重的~

  為了加快撰寫中文專利說明書的速度,有些 IF 會以「拷貝copy」加「貼上paste」的方式來撰寫說明書。

  這些 IF 在撰寫專利說明書時,通常會從網路上的專利資料庫(例如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或自己寫過的一堆專利說明書中,找找看有沒有技術相同或相似的專利說明書。然後,copy and paste 這些專利說明書的部分內容來撰寫,就像是「剪貼」一樣。

  這種「剪貼」寫稿可以很快地完成一件案子,例如:痞子的其中一位啟蒙師傅就是用這種方法,三個小時內就KO掉一件案子(但不包括圖式)!看到師傅寫的這麼快,痞子羨慕死了,也很想學會這種「剪貼寫作法

  可惜的是,「剪貼寫作法」是要有點天份才能學的起來,並不是每個人都適用,像痞子就沒有這種天份

  以痞子為例,痞子天生駑鈍,外加龜毛個性,每次找前案都會花掉很多時間,而且就算找到相似的案子,也會因為看不慣裡面的寫法,或是為了更精確地描述技術特徵,反而耗費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在那裡東改改,西改改。

  到最後,痞子覺得:自己乾脆不要找前案,直接硬幹寫稿算了!這樣寫,搞不好速度「剪貼寫作」還要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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