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位從事專利工作超過7年的前輩,曾告訴我:從事專利工作時,需要跟很多人討論,因為每個人看專利的角度都不一樣,有時要從別人的想法中去學習。

  為此,我喜歡別人具體批評我寫的東西。畢竟,我可能只用一個角度去看專利,而沒有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以至於沒有發現專利的另外一面。

  其次,專利法的法條有超過100多條,痞子不可能全背起來,而且跟專利相關的法條還有一堆:像專利法實行細則、著作權法、民法、行政程序法等,而這些法條我並沒有全部通通讀完,所以我不否認因未看到這些法條,而可能對專利有些偏見。

  因此,痞子很謝謝阿宏以及 Jamiechen二位的批評指教,讓痞子多學到一些東西,尤其是 Jamiechen,讓我看到專利也是一種政府給發明人的獎賞。

  然而,若是來這裡,劈頭只說我"一知半解,危言聳聽",而沒有指明是哪裏寫錯的話,老實說,我不是很高興這種只有「責怪」或「輕視」等帶有敵意,而無建設性的文字。

  再者,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很希望留下回響的人,可以具名或是留下自己的部落格。我很希望在這裡能多交一些專利界以及科技業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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