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景氣不好,痞子聽到很多公司,不只是中小企業,還有一些知名大公司,為了節省成本,常常跟專利事務所殺價,殺到有些事務所都快被殺死了~

  看到這些公司這麼用力殺價,痞子覺得:雖然時機歹歹,但『一分錢,一分貨』這個道理至今還是沒啥改變客人有權叫事務所收那麼低的服務費,那麼也請這些公司有義務去忍耐接受「品質爆爛的專利說明書」、「不願看到的核駁理由」或是範圍爆小的專利申請範圍

  目前,不論是台灣跟中國,很多客戶都在玩「看誰最便宜」的超級比一比遊戲,而事務所為了生存,專利工程師勢必會被要求以最快的速度來撰寫專利說明書,讓事務所能處理夠多的案件,來賺取夠用的錢錢,但是,相對地,叫專利工程師極速趕案,說明書的品質自然就會跟著下滑,到最後,反而不見得會省到錢喔!

  個人覺得:有時候「好的專利說明書會帶你上天堂,爛的專利說明書可能會讓你『住套房」~想想看,如果你是客戶,而你委託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屬於嶄新又有極高商業價值的開創性發明(註:老實說,這種案子粉少~),但是專利工程師卻在獨立項中寫了一堆字。雖然,這樣作,你的專利會容易被核准,但是權利範圍嚴重縮小,很難抓到他人侵權。

  其次,要取得專利權,發明技術就一定要「公諸於世」,讓大家都知道怎麼實現。想想看,如果你的權利範圍嚴重縮小,而說明書又寫的鉅細靡遺,讓大家都知道怎麼實現你的發明,那以後就看到一堆人,根據你的專利說明書內容,做出跟你的發明相似,但不會侵犯你專利的產品!(這就是所謂的迴避設計)

  到那個時候,你的專利就變成重看不重用的「獎狀壁紙」~這時你是否會不忍心,讓你的專利餓死,而繼續按時繳貢金年費給政府;還是狠心,不繳年費了,讓這隻沒用的專利餓死算了~

  如果你的發明只是根據現有的產品與技術做些改良,而你只是想借此來作交互授權,但專利工程師卻把獨立項的範圍搞到霹靂大,甚至連現有技術都不放過,而且說明書的內容又少少的,實施例的內容跟claim快沒兩樣。那麼,這件專利以後極有可能收到慘不忍賭,又打不過的核駁審定書。

  另外,還有一個真實的故事,是從痞子的朋友那裡聽來的。那位朋友曾到某間知名的專利事務所應徵工作。當他與裡面的所長面試時,那位所長說:如果遇到一些殺價殺到不像話的客戶,他們都會在說明書裡面動手腳,從後續的「核駁答辯」....  

  一點一點地賺回來

  聽起來,有點口怕~

  總而言之,『一分錢,一分貨』,雖然貴的東西不見得品質都很優,但可以確定的是:「便宜沒好貨」~就像一碗價格1塊錢的「燕窩」,你敢吃嗎?所以,這種看誰最便宜」的超級比一比遊戲,可別玩太瘋,免得得不償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