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年至第四年的工作中,瘋子最大的感觸是:台灣的專利工作環境對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下面就簡稱IF)來說,真的很「險惡」。很多客戶的「砍價」,讓許多事務所老闆不得不壓低 IF 的薪資與福利 (尤其是現在發生了金融風暴,景氣不好)。

  在這種情況下,老闆為了維持事務所的生存(或是想撈更多錢),常常會壓榨IF,要求IF寫案速度要非常非常非常快!不要去管「品質」。反正,只要事務所可以處理大量的案件,這樣老闆就能賺夠多的錢來養事務所(或是老闆自己...)

  有人可能會覺得,瘋子似乎在騙人,因為處理國外的官方回文(也就是所謂的OA)以及專利申請案(這裡的「國外」不包括中國大陸喔),利潤都很高,特別是美國、歐洲以及日本等OA或專利說明書,可以撈的油水很多。

  的確,寫這些國外的專利文件,「目前」是很賺錢。然而,現在網路發達,對岸中國大陸的一些專利事務所早已來搶台灣生意,而瘋子已耳聞:有些事務所與公司都把國外申請案或OA交給大陸專利事務所處理。可怕的是,據說這些大陸專利事務所的價格低廉,品質也不會太差,所以,瘋子猜想:也許現在處理國外的OA與專利申請案還有很多錢可以撈,但瘋子相信,再過不久,恐怕也沒啥油水可以撈了。

  另外,瘋子工作這麼久,發現不少客戶對 IF 不是很客氣,特別是有些客戶蠻喜歡改別人的作文。如果說 IF 撰寫的專利說明書,裡面的技術內容有錯誤,或出現標號錯標等筆誤的情形,或者是claim範圍過大/過小,這樣客戶的確是有理由,也應該要求 IF 修改。然而,如果客戶不了解專利法規,不明白說明書與claim該寫甚麼,而憑「直覺」強勢要求IF照他的指示改稿,真的是完全不尊重專業。尤其是南部,蠻多這種「強硬派」的客戶!
 

  除此之外,IF 也算是一種「服務業」,要服務「客戶」,而社會上的人「百百種」,也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客戶,所以只要一直在當 IF ,天天都會有機會遇到「來自澳洲的客人」! 萬一真的遇到「澳客」,IF也不能夠對他開罵翻桌,畢竟 IF 是「服務業」,只能對這類客戶忍氣吞聲。所以呢,IF的工作實在是吃力不討好!想跑來幹這行的人,最好要考慮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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