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跟中國大陸官方打「專利審查戰爭」時,大陸審查員大多會發出一次以上的攻擊。
根據以往的經驗,在第一波攻擊中(就是發出第一次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官方主要武器是「前案資料」(也就是祖國所稱的『對比文件』),而審查員會以「前案資料」來打擊專利申請案的新穎性與創造性(咱們台灣是稱為進步性)。
假如專利申請案通過第一波攻擊之後,審查員通常會再發動第二波攻擊。只不過,這時候審查員通常不太會再找新的「前案資料」來攻擊,而是在那裡挑剔權利要求書的文字內容是否清楚、用字有沒有精準......。
但最近,接到一件來自大陸的「第二次專利審查意見通知」,看了裡面的內容,瘋子心涼了半截~~
因為這位審查員另外找到一件「殺傷力十足」的前案,而這件前案未曾在第一次攻擊中出現~~
看到這件前案,瘋子覺得:除了限縮權利範圍之外,實在找不到其他武器來反擊審查員。只好勸客戶忍痛拿權利範圍來「割地求合」。
所以,「專利審查戰場」上的變化可是變幻莫測!!
千萬別以為:通過第一次前案攻擊之後,就不會有第二次新的前案攻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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