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待過很多家專利事務所,而在這些事務所中,瘋子發現:
不少事務所的專利工作流程很奇特!!
常有一堆攏長又瑣碎的工作要做,而且職權劃分不明,要專利工程師(IF)除了寫稿、處理OA與翻譯之外,還要做很多既無聊又無意義的雜事!!
慘的是,不少雜事根本就對申請專利毫無影響....
結果,IF常做一堆沒營養又跟績效無關的工作(不是指那些:聽客人的話,修改稿件的工作),外加天天趕案追進度!!
惡性循環的結果,就是常常要加班(所以,別以為專利工程師可以不用加班!!而且,很多事務所是不發加班費喔!!)
舉幾個真實例子:
有些事務所的台案提交文件是要IF自己列印出來。
新案文件,IF自己印,還好,不會太累!但是,要是連「修正、補充申請書」、「劃線、無劃線版修正說明書」都要IF親自印,那......真的要花些時間來處理!!!
因為除了在「修正、補充申請書」中要註明「你改了說明書哪裡」之外,「劃線、無劃線版修正說明書」要注意:
1、裡面的頁碼有無跑掉;
2、格式是否OK;
3、有沒有放「修正替換頁」的格子;以及
4、「修正替換頁」的日期有沒有寫上,等等!
一但紙本印錯了,裡面的程序人員就會叫你重印!!
所以,這堆工作看似簡單,但其實很瑣碎。
萬一不幸,說明書改了一堆地方!這樣要弄到好,真的很花時間(也很花紙張)!!
慘的是,一般老闆不會拿這個工作來算績效...冏
此外,有的專利事務所還要求IF:
「每會稿一次,就要印一份紙本!」
雖然瘋子知道:有些公司要求初稿要以紙本寄送,但是這種公司不多。
如果每一家公司都這樣處理:二校稿、三校稿全部都印出紙本出來!實在不知道這種做法意義何在??
更好玩的是,在這類「通通都要印紙本」類型的事務所中,有的還會要求:
即使說明書內容正確,但二校稿、三校稿裡面的表頭不小心寫錯了,以致不小心印出錯誤版的二校稿文件;或者是沒有照規定來印紙本的話(例如雙面或單面列印).....
對不起,程序人員會要你再次重印紙本!!!
ㄜ,這挺浪費紙張.......
另外,還聽過更累人的是:有的事務所還會要求IF去送件......
這點,瘋子並不反對,但....如果送件工作不算績效、還逼IF每月寫出高量的案子、外加「沒達績效,就扣錢」的制度。老實說,這樣的事務所有幾個人想待ㄚ??所內IF能用心寫出高品質的稿件嗎??
所以,想到專利事務所當IF的朋友,可以打聽看看:事務所的工作流程是否簡潔.....IF需不需要處理申請程序,外加每月寫爆量的案子??
(謎之聲:IF工作流程簡潔的事務所,瘋子只知道:某幾間圈內人知曉的頂級事務所,裡面的工作流程就真的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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