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專利界有個很奇怪的現象....

  如果有個創作要申請台灣及美國專利的話,一般事務所的收費是:

  台灣服務費(不含官方規費)最低:大約2萬左右,有的報價是1萬2千,甚至某些事務所的服務費還不到1萬元ㄟ!

  美國服務費(不含官方規費)最高:約4萬元起跳,將近差了兩倍!

  然而,通常事務所第一件寫的都是「台灣案」,美國案多半是台灣案翻成英文的文件~~

 

  真是有趣ㄚ~~

  從無到有,第一手創作出來的中文說明書,居然服務費最便宜,但拿去翻譯後,服務費卻連番上漲!!

  不覺得很奇怪嗎?

  倘若服務費越高,代表這案子處理的困難度越高,時間花費越長,那麼這種「賤本國,貴外國」的價格難道是暗指:

  台灣專利說明書的撰稿難度遠比英文翻譯低,所以服務費才會算的這麼廉價!

  就像某位台灣專利界的名人所說:

寫專利說明書不會很難,只要找一些前案,然後copy and paste,就可以很快速完成~

  此外,因為台灣服務費偏低,很多事務所為了生存,不會為台灣新案給予較高的報酬,甚至有的事務所給的美國答辯案報酬還比台灣新案高!!

   結果,造就了很多為了生計而不管台灣專利說明書品質的「快手撰稿工程師」,讓瘋子一些IH朋友感慨:台灣不少事務所品質實在是不敢領教!

  再者....

  佛經拿去翻成英文,不會變成聖經

  哈利波特翻成中文,不會變成西遊記,所以....

  垃圾拿去翻譯,出來還是垃圾,不會變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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