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瘋子工作多年發現到的一個有趣現象,而且不限台灣,連米國跟日本都有相同的情形,就是:

 

 

申請專利的目的是為了拿到人客訂單.....

  

  舉個栗子來縮.....

  小明是某電子離散元件的製造商(怎麼又是小明!XD)。

  某天,一家日本大公司物色小明家的產品,覺得物廉價美,品質不錯,想大量訂購。於是,日本大公司就跨海來台,找小明聊聊.....

  喝咖啡的過程中,日本公司突然問起小明:你這產品有沒有專利啊?小明回答:No......

  日本公司聽到後,有點皺眉頭,隨後表示:他們希望合作的廠商商品有專利,這樣他們的產品才不會被告專利侵權......

 

  上面這種類似情節的小劇場確實存在於現實生活中,而為何會有這種小劇場出現,瘋子認為原因在於:很多無知民眾仍以為「專利是免死護身符,請了就不會被告專利侵權」...

  結果就誕生了一群「把專利視為產品訂單許可」的可愛人們,只因為他們以為有了專利,就不用擔心被人告專利了~XD

 

  另外,瘋子還遇到一些天真的人,他們以為:專利是只要申請,就一定會拿到...XD(除了沒看實質內容審查的台灣新型是例外...)

 

  

  看過瘋子很久很久很久寫過的「有專利權,不代表有實施權」就知道:

 

專利不是免死金牌,不是保護令!!!

 

  各國都一樣(例如:台灣、中國跟美國....),有了專利還是很有機會....

 

被人告專利侵權~~~

 

  可惜,現實中似乎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真相,大部分的人還是把專利當作成AT力場、I力場,以為有了專利防護罩,就萬事OK~XD

  算了,這個迷思繼續存在也好,這樣才會有人持續來申請專利,餵養我們這群苦命的IF...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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