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聞台灣有的專利事務所有競業條款的規定。也就是說,這類事務所會要求員工(特別是專利工程師)在離職之後的一段時間內,不可以再到其他家專利事務所上班

  對此,瘋子覺得:科技的進步以及金融海嘯的風波,現在的經濟與社會變化已經大到很恐怖的境界!

  美國歷史悠久的國際控股公司:雷曼兄弟,已經被金融海嘯淹沒了~

  過去被視為機皇的Nokia,因為沒有跟上「智慧手機」的發展趨勢,差點變成"Mokia(請用台語發音)"!

  做出全世界上第一台液晶顯示器的夏普公司,如今經營發生嚴重問題,還曾一度想靠郭董金援~

  看看這些曾有過豐功偉業、輝煌事蹟的知名公司,如今卻跟不上時代的腳步而凋零,甚至死亡~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專利事務所...

  同行都知道:幾年前,台灣有間規模不小,歷史也算悠久的專利事務所,但如今已經倒閉了~

  還有一間事務所,也是歷史悠久,有一定的規模,且待遇也不錯的。然而,在金融海嘯期間,那間事務所卻實施扣錢、刪除福利等不利員工的制度,甚至訂出一些規定來逼一些人離職~

  另外,這是最近聽到的:有些有點年紀的事務所,最近發生案件量下滑的慘象。以往年底的時候,這些專利事務所都是最最最忙的時候,但如今卻聽到有的事務所在年底的時候沒啥案子可處理!案件量直直掉....

  可見現在局勢的變化相當劇烈,事務所的生存環境已不如從前簡單、舒適。只要經營出了問題,就算是知名大所,照樣也有可能會逃不出「業務萎縮或倒閉」的命運

  因此,若有專利事務所要求新進專利工程師簽競業條款,那麼想一想...

  萬一這事務所的經營出狀況,扣了員工的薪水,以至於新進專利工程師待不下去,被迫離開事務所的話,那麼受限於競業條款,新進專利工程師就算能力再強,也不能去其他事務所上班,甚至被迫離開專利界,去其他領域發展。所以,不論新進專利工程師在專利方面多有才華,多有能力,都有可能會受到這競業條款的限制而很難繼續在專利界發展...

  這樣看來,競業條款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涯規劃!也可以毀掉一個人才~~

  講了這麼多,有人想簽競業條款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利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