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專利工作者大多比較會注意:專利法、專利師法、專利審查基準等~~跟吃飯工具比較有直接關連的法律規定,但鮮少人會去喵一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

  畢竟這跟一般工作較無瓜葛....而且專利師及其他認證考試都不會考這個,當然就不受人重視~XD

  然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卻跟「兼任專利審查委員」(下面就簡稱「外審人」啦XD)很有關係~~~

  以前2002年7月17日公布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裡面第17條是這樣寫的:

本條例施行前,依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組織條例第13條規定遴聘之兼任專利審查委員,於本條例施行後逐年減聘;8年後,不得超過法定編制員額之10%。

 

  上面那個「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組織條例」現在已經廢止了,其中的第13條內容如下:

「本局為應專利審查需要,得聘用專任專利審查委員,並得聘請有關學者、專家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然而,2011年12月28日版本(目前現行版本)的第17條卻被修成:

本局為應專利審查需要,得聘請有關學者、專家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看起來,還真像以前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組織條例的第13條....XD

  修改的理由是因為:當時的智財局王局長美花大人發現:那個時候積案太多,人力不足,案件審不完,所以就在「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黨團協商會議」中,請求把當時的第13條上限規定給刪掉...(PS:不過現在好像沒人力不足的問題~~XD)

  所以,現行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就沒限制「外審人」的人數上限......

  另外,上面那個「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瘋子建議可以到立法院網站找來看看。當時有涂醒哲委員的質詢,而涂委員有問到很多有關外審制度的問題~~~  

 

 

  PS:至於如何獲得「「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黨團協商會議」」?

  請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到「立法院法律系統」去搜尋。

  然後,看到:黨團協商(日期:1001130)---100卷88期3940號五冊,2005-2011頁,就給它點下去,之後就可以看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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